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广州市民政局购买201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承办绩效评估服务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4-07 12:21:21 阅读次数:-

为做好2017年度第四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绩效评估工作,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暂行细则》的要求,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承办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承办绩效评估服务

二、邀请单位: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淑君联系电话:83178731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内容:

此次评估重点对承办单位(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按不少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创投主体作为评估对象(此处不含为老服务类项目的创投主体。为老服务类项目单独抽取30%作为评估对象)。

(一)承办单位

1.团队建设。承办工作的执行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承办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

2.承办服务。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目标和任务,是否规范落实每项承办工作,包括项目受理和初审工作是否符合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项目的通知,对各项目的检查、督促等工作是否到位等。

3.资金管理。资金支出是否规范,包括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项目、挪用承办经费、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创投主体

1.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宣传、安全保障工作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是否符合《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资助协议约定的目标等有关要求。

2.资金管理。包括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福彩公益金资助资金支出是否规范,包括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项目、挪用项目经费、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3.实施质量。包括项目提供服务的次数、服务人次、具体成果及服务对象的实际受益等情况。

4.社会效益。包括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员对创投主体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认可度或评价情况。

五、资金金额、来源:2017年度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组织公益创投”17万。协议签署后分两次拨付。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六、发布公告时间: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3日。

七、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已参加交第四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社会组织报名。

八、报名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

2.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3.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4.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

九、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1.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7年4月7日4至2017年4月13日

2.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7:30

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8房

广州市民政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