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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16:34:36 阅读次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市法宣办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广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成法治民政为目标,以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为重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强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一)加强法治工作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一并实施。出台年度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部署年度法治工作。

  (二)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局务会议学法制度,把宪法、民法等国家大法以及新颁布的民政法律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业务学习会学习内容,开展宪法、民法宣讲会,发挥领导带头学法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以民政执法实务、依法行政、民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系列法治培训;采取微信答题、分组讨论、书面考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学习;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法律实践能力。三是持续开展民政“法治讲堂”。以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前置学习、解读上级新公布(出台)的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基层干部职工学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共开展4期法治讲堂,共讲解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12部,共300人次参会。

  二、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力度。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知,推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民政工作政务信息的同时,积极利用自媒体的优势,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我局政务信息,收到较好效果。

  三、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开展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组织开展权责清单事项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并将流程图同步更新至市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中权责清单栏目,并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将权责清单录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在网上发布。

  (二)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全市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完成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信息录入发布工作、广州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二是实施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管理。梳理市区共有、各区共有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标准,同步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完善事项要素,规范事项的申请材料、材料情形。三是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动态管理。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自查整改工作,检查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

  (三)推动改革进程,优化服务。一是下放了涉外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结婚登记、涉外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离婚登记、涉外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补领婚姻证3项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推进广州市民政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完成我局中介服务事项的录入、发布和业主入驻工作。四是明确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五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组织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六是做好国家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我局指标已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规定开展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我局牵头起草的《广州市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办法》已于2018年印发实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积极创新民主决策手段。充分发挥广州市民政局智慧团、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广州市民政局科研基地、殡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决策、立法、调研等途径,完善公众参与意见反馈制度。探索实施政策法规多元起草、多元审议的制度。“民政与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研究——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广州社区治理模式为例”获民政部2018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

  (三)多措并举推动科学决策。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推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治部门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把关,结合上位法及工作实际修订局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五、完善民政法规体系,夯实民政业务发展基础

  (一)加大民政立法力度。编制立法工作规划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群众期待、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目前,《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已印发,积极有序推进地方性法规制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州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把立法技术规范关,提高立法起草水平,强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2018年出台规范性文件18件。

  (三)推动民政业务发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合理合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组织保障。印发实施系列执法工作文件,规范行政执法,做到有规可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推动执法责任落实。

  (二)健全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继续落实《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民政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并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2018年,依法处罚31宗。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年度社会组织抽查监督等专项检查,现场检查77次。

  (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及其配套文件,召开全市慈善行政执法交流会,加强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七、强化监督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按时保质办复建议提案。本年度我局共接办建议提案102件,其中主办26件,会办76件,基本涵盖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我局按时按质办理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继续保持100%。

  (二)自觉接受专项监督监查。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专项监督检查,支持和配合市审计局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创新引入第三方力量担任市民政局依法行政监督员,对局系统各单位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三)认真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18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1宗;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14宗。落实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广州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18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宗。

  (四)完善纠纷解决制度。严格根据《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印发实施贯彻落实通知、行政赔偿制度等文件,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一)突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其他局领导带头到支部、基层开展宣讲。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小组会议和利用公众网、公告栏、办公系统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开展“十个一”专项活动。出台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提出从明确责任主体、依靠力量、创新机制、实施保障四个方面学懂弄通做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做好社会宣传。举办5场“暖心羊城——医疗救助进社区”政策宣传及公益活动,将医疗救助健康服务延伸到社区,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政策讲解+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精准服务”等服务,深受市民群众的欢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广州市困难群众健康服务。举办广州市2018年度慈善政策法规培训。

  (三)开展“12.4”普法活动。印发“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九、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明确民政部门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二)提升民政立法水平。科学编制年度的立法计划。按照民政立法工作关于贴近性、前瞻性、系统性、综合性、比拟性和科学性的原则要求,引入社会组织、服务对象、新闻媒体有序参与民政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针对性、操作性、可及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我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效,全面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好动态调整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程序、流程、文书、档案,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及行政执法档案评查。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民政依法行政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机制,做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息公开、信访案件等工作。

  (五)提升法治工作效能。大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增加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全面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打造“互联网+”民政法治宣传模式,提升法治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