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其他职权事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编制地名规划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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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行地名标准化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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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设置地名标志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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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地名档案管理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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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没收虚假收养证明材料,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1999〕第14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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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9〕第19号)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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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公布)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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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研究起草我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开展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调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72号公布)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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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协调推进市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老龄产业发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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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织开展全市性敬老、助老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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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指导为老服务、老年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修正)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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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修正)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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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5号)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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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责令整改 |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5号)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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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责令整改 |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5号)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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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建新建宗族墓地或者建造寿穴责令整改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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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公益性墓地收埋非本地村民的遗体、骨殖、骨灰责令整改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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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擅自迁坟异地重葬责令整改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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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狂犬病等致死的以及腐的遗体的火化处理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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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超期防腐遗体的火化处理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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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对《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殡葬情形的处理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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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超期未续存骨灰的处理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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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逾期不认领的坟墓的处理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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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制止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丧事活动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5号)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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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 | 《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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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站而擅自离站、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终止救助 |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3〕第381号)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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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为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组织实施家庭寄养工作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4号)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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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承担市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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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承担全市慈善募捐信息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 《广州市募捐条例》(2012年2月2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2号公布)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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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承担全市慈善募捐活动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 《广州市募捐条例》第五条、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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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承担全市慈善募捐组织守法档案建立的事务性工作 | 《广州市募捐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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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款活动。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07〕第35号)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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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负责广州地区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活动执行实施等工作 | 1.《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主席令第19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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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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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筹集公益金 |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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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管理保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第四条、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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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承担先烈褒扬和祭奠活动的接待教育工作,搜集、整理、陈列各墓园先贤先烈的遗物及史料 | 《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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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为军烈属、伤残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康复、疗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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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负责成批过往部队、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饮食供应保障 |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1990)后交字第486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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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安全管理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53号令)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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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有关文件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53号令)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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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协助接待军休干部来信来访 | 《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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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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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救灾物资采购及储备管理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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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建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信息交换和比对工作,维护和管理信息系统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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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拟定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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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组织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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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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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救助管理业务指导 |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81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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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自然灾害救助指导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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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换发、补发伤残证件 | 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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