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东升职业培训学院给予撤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11 10:48:20 阅读次数:-

(穗民公告〔2017〕37号)

 

近期,我局依法作出对广州东升职业培训学院给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经查,广州东升职业培训学院在申请登记时伪造办学许可证,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州东升职业培训学院给予撤销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17年8月9日


    附件

给予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广州东升职业培训学院

5244010008039802XQ

覃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