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0:30:09 阅读次数:-

广州岭南公益互助会、广州高级服装品牌商会: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3年年度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室

  联系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20-8317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