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0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165元/人/月提高至17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20元/人/月提高至235元/人/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7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共计3.64亿元。
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体系
会同市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民〔2020〕49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推进发放管理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更加规范、资金监管更加高效、群众保障更加有力,切实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
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围绕8个重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2018至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精准发放和资金高效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