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0 15:53:55 阅读次数:-

穗民案[2023]101号

王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机构转医疗机构床位补贴不需退回的建议的提案》(第5031号)建议收悉。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民政局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9日、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微信沟通,经综合各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打造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养老格局,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等试点地区,着力构建人人享有、人人可及、人人可担、人人参与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2021-2022年,广州养老服务工作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一、医养结合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州市以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3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开设老年病科66家,护理站数量已从2017年的1家增加到166家,已运营的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全市176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大部分已纳入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统筹)全部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开展医疗服务,其中,与试点护理站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医疗服务的街道(镇)共有149个。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2018—2019双年度合作项目“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 合作项目中,广州市5例典型经验上榜,占全省一半。2020年,广州市3家医养结合机构被确定为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占全省30%,目前,广州市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建设,共计广州黄埔红山街社区卫生中心等5家机构作为试点单位。

  二、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设计,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11个部门组成的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调研医养结合工作,组成人员和部门职责实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先后出台实施系列政策文件,积极鼓励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各类医疗机构,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设立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服务资助、服务奖补等资助项目。

  (二)聚焦医养服务,推进优化升级。一是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健康服务内容,养老机构则在服务费用补偿、老年服务信息、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二是推进“双向转诊”医养联合体建设,实施医院、养老院双向转诊、“双向离院”计划,满足入住老人接受定期巡诊、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等服务需求。三是大力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将服务全面延伸社区和老年人家庭,采取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形式,为失能(失智)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喘息服务)、辅具租赁、家居改造等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综合养老服务。

  (三)强化资源整合,丰富服务内涵。一是深化“两院合一”措施,积极推动医院(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与养老院的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机构等“嵌入式”服务模式。二是开展“两床合一”试点,在越秀区近4000张家庭病床中试点推动卫生家庭病院与家庭养老床位融合发展,让老年人同时享受家庭病床和养老床位双重政策福利。三是推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将健康管理服务触角延伸至长者饭堂、养老服务机构等为老服务机构,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签约合作全覆盖。优化社区护理站布局建设,以上门服务方式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破解居家养老上门护理服务和出院后延续服务难题。四是积极推进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疾病治疗、慢性病管理中的独特作用,构建涵盖“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愈后防复”的广州市中医医治未病体系,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综合特色服务。

  (四)打造多元模式,推动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引进港澳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打造高端医疗机构聚集区。二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健康养老保险,积极开展适合现代养老服务发展需求、价格公允的金融保险产品。三是支持医养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医养企业融资、信贷需求。四是组织医疗机构努力开设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岗位,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协助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取药等诊疗服务。

  三、关于有关新增床位补贴资金处理问题

  目前正在修订的《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穗民规字〔2020〕11号)第二十七条明确:“养老机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利用机构房产从事核准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挪用资助资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及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或违反资助协议规定的,取消其受资助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用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挪作他用。因城乡建设和公共利益需要,经批准拆除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标准原地或者就近配置。建设期间,应当就近安排面积相当的符合养老条件的过渡用房。养老机构的场地、建筑物、设施不得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养老机构转型为医疗机构新增床位补贴资金无需退回问题,目前尚无有关政策文件支持。下一步,广州市民政局将结合提案建议,积极与市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以上内容可公开。

  感谢您对广州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