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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218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3 16:50:39 阅读次数:-

  A类

穗民案〔2023〕61号

徐嵩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社区设立养老服务“明白人”精准对接养老服务供需的建议》(第20232189号)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民政局积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政府等单位研究办理,并与领衔代表积极进行联系沟通,经研究并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养老服务向导

  大力加快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从2020年12月起,广州市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形成“1+N”服务网络,增加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把养老服务向导列入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24项基本养老服务事项之一,在每一个颐康中心和颐康服务站设立养老服务向导,为老年人及其亲属提供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服务转介和服务方案制定等服务。目前,全市建成颐康中心178个,覆盖所有街镇;建成颐康服务站1475个,覆盖53%村居,并推进村居全覆盖,着力推动实现一村居一养老服务向导的目标。目前,全市颐康中心和颐康服务站逐步配齐养老服务向导岗位人员,并开展养老服务政策、操作规程等相关业务培训。计划今年完成1000名以上养老服务向导培训。

  二、精准匹配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健全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照护等级。评估结果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共享互认,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的依据。实施养老服务对象动态管理,采取定期评估、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和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合规性、公平性审查。强化养老服务精准匹配,镇(街)落实养老管理员配置,承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资助资格核实等具体事务,根据老年人评估结果制定服务方案、链接服务资源、跟踪服务成效,发挥养老顾问和个案管家作用,实现镇(街)全覆盖。

  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实施加强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十条措施,建立覆盖全市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地图,依托“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养老管理员、“社工+义工”等建立定期巡访和主动服务机制,定期巡访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各区均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全部建立信息档案。疫情期间,持续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每日一访”,及时发现缺粮、缺衣、缺药等突发性问题,扎实做好用电用气等居家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每日一收集一报送”,为动态对接救助帮扶需求提供信息支撑。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更好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快颐康服务站建设,推动覆盖所有村居,完善街镇颐康中心和村居颐康服务站“1+N”服务网络,做实颐康中心和颐康服务站养老服务向导功能。开展养老服务向导岗位培训和业务更新培训,持续提升向导岗位人员业务能力,争取在“十四五”期末达到“每个街镇颐康中心和颐康服务站均设立养老服务向导,力争每个向导点一般不少于2人。制定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完善工作机制。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实现对失能老年人的有效帮扶。

  感谢您对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