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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18:02:11 阅读次数:-

穗民案〔2022〕72号

郑子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我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的提案》(第505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及市检察院等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1日、6月29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职责落实作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多方配合的机制体系,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我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举措

  (一)完善组织架构,强化兜底监护责任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和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办法,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一步理顺部门权责边界,构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目前,11个区全覆盖成立区级协调机制,衔接镇(街)和村(居)工作队伍,形成“市—区—镇(街)—村(居)”自上而下“一盘棋”联动协调格局。二是提升政策保障。2020年,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穗民规字〔2020〕8号),明确困境儿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及监护干预机制,构建本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工作的保护链。全市在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监护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三是强化兜底监护。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督促各区加强辖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开展市、区两级儿童福利机构扩容提质工程,进一步强化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四是调整工作队伍。根据区划调整适时更新和增设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目前全市配齐176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806名村(居)儿童主任,全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强化基层服务力量。

  (二)多方群策群力,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夯实基本生活保障。2022年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808元,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2021年市本级财政共投入儿童福利相关资金2.83亿元,主要用于市福利机构运行、孤儿集中供养、市福利院和第二福利院基础建设、成年孤儿安置、孤残儿童学杂费等,充分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二是落实教育保障。研制家访指导性文本,为广大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意见,2021年发布相关文件,指导教师做好家访工作,提升校访服务品质,凝聚家校育人合力,提升育人成效。三是提升校园安全。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校园欺凌治理相关文件,细化警种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及督导,确保学生欺凌专项整改工作执行到位,组织开展七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规范校园保安员管理,落实校园刀具管理措施,开展涉校重点关注人员背景审查。四是完善司法保障。出台家事审判“一规程三指引”,统一全市案件审理机制,开展家事调查、家事心理疏导等特色审判工作,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后回访帮扶等特色机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促进家庭和睦,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原则贯彻落实调解全过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等合法权益,撤销监护权案件审理听取被监护人意见。五是做好案内权益保障。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同步审查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针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的监护人,建议、支持有关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抚养权纠纷等案件12宗。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儿童生活质量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以“政策宣讲进村(居)”为抓手,分级分批组织机关人员、基层骨干、社会组织培训,对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困境儿童监护人开展分层次、多主题、全方位的法律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二是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越秀、白云两区以并总分第一高分通过省级评估。推动区级未保机构能力建设,引导社工、心理、教育等更多的社会资源介入困境儿童服务,建立更加适应困境儿童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服务模式。推动设立未保工作站,印发指导方案,明确今年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儿童综合康复建设。2021年9月对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萝岗院区项目立项,进一步完善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儿童福利机构示范标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此提案为契机,我局将牵头制定我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广州经验”,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兜底保障工作。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以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群体为普法工作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以“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抓手,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学法守法意识,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民政系统层面,加强与各区和相关处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机构的常态督导,及时联动介入复杂个案处置工作。在全市层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深入调研,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拟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部门意识、厘清部门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构建长效机制。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目前已启动了《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将同步推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收养能力评估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和国家干预为保障的监护制度,加快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紧密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