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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0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16:10:24 阅读次数:-

陈森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 加大老年人社区融入的提案》(第5042号)收悉。该提案被定为2021年广州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由市政府黎明副市长督办,市政协张雅洁副主席协助督办。8月11日下午,黎明副市长委托马曙副秘书长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研究和布置了提案具体建议的办理工作。根据调研座谈会议精神,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团市委进行深入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并报督办市领导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构建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服务模式,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培育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一是积极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发挥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平台探索“初老服务老老”,推动实现养老服务全员参与。其中,市志愿者协会开通的“长者心声热线”,是国内首条专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的电话热线,专门聆听老年人的心声,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参与服务的“初老”志愿者近2万人次,约8万人次老年人受惠,多次入选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志愿驿站青年志愿者深入全市近80个社区,发动千余名志愿者定期探访老人近2460人次,并为困境老年人提供拍摄婚纱照等微心愿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约3万小时。二是组织老年人力所能及参与志愿服务。目前全市有77间志愿驿站,常态化上岗志愿者中60岁以上有15,325人,约占总数的12.8%,奉献志愿时超过33万小时,不少老年志愿者获评全国学雷锋“四个100”最美志愿者、“广东好人”、“广州好人”。三是为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提供系列保障。团市委依托“志愿时”平台为老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时登记、活动报名、工作指引等服务,同时依托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为实名注册的老年志愿者购买保险,为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保障。

  (二)提升差异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在全市搭建“区—街镇—村居”三级实体服务平台,建有4000多家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村居颐康服务站,为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配餐、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医养康养等基本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颐康中心179个,实现街镇全覆盖并逐步辐射村居。构建兜底保障有力度、普惠供给高质量、高端服务可选择的多层次服务体系。目前,全市资助1.7万户老年人家庭、77个居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长寿保健金覆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同时,为44.5万名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平安通、“家政+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市护理站数量132家,服务老年人16762人,提供护理服务147071人次。

  (三)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力度。出台《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养老服务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近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超过70%。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不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高长期护理险参保人待遇,扩大覆盖人群,完善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体系,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覆盖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延续护理政策,实现医保待遇和长护险待遇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体系提质扩容。从试点至2021年7月,全市已有254家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累计5.42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制度的保障效果初步显现。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我市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截至7月,我市已有33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累计为外地来穗异地就医参保人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384.29万人次;我市参保人经异地就医备案后也可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直接结算,累计服务6.08万人次。2021年市财政安排135万元用于推行全市社区助老志愿服务,安排“平安通”服务项目资金2368万元,安排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公益创投项目、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等。

  (四)大力支持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将符合条件的为老类社会组织纳入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按标准分两年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可达60万元;参加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评估符合要求的,最高可获30万元年度运营补贴。目前,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已开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示范平台项目”培育专项,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模式,打造广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样本。二是优化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环境。2020年印发《广州市促进和规范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指引》,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类、以提供扶老服务为主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探索通过放开服务地域限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扶持措施,鼓励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将养老服务做精做专。三是打造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品牌。自2014年起,依托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平台,每年重点定向资助为老服务类公益项目,连续7年共投入5336.8万元,择优资助了354个养老服务类项目。

  (五)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养老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出台《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企业登记手续;加大资助力度,对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都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补贴,并通过公益创投持续资助培育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落实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和在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对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经费和服务项目补助,对社会力量直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创办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医养结合补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发展老年人志愿组织。一是推进为老志愿服务专业化。结合助老志愿服务的特质,发掘、培育助老服务需求量大的各类专才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助老志愿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二是推进为老志愿服务品牌化。根据社区老年人的具体服务需求,培育策划“长者心声热线”“金秋送暖”等特色助老服务品牌项目;实施“金晖行动”老年人精神关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长者陪伴、记录“口述人生”、认领“微心愿”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切实关爱与志愿服务。三是推进“初老服务老老”模式可持续化。引导和鼓励全市为老服务机构、街道社工站,搭建老年志愿服务供需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时间充裕、稳定性强的特点,持续引导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助老志愿服务。四是推进为老志愿服务信息化。全面依托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平台,建立一套助老志愿服务信息化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对象库,建立激励回馈机制,实现助老志愿服务良性发展。

  (二)加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深化助餐配餐、医养康养、家政养老“3+X”服务项目创新,实施长者饭堂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建立健全“护理员+家政员”服务队伍,推进 “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社区护理站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居家养老资助等政策。推动各区不断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服务机制。持续提升颐康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实做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广泛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让更多居家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优质养老服务。

  (三)强化政策及资金支持。贯彻落实《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充分保障“平安通”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资助、公益创投项目、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等项目资金,持续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不断加强长护险服务体系建设,增加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持续做好我市异地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医院数量。

  (四)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进一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托各级服务设施实体平台和市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和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探索通过放开服务地域限制、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扶持措施,鼓励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不断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