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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0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14:46:43 阅读次数:-

  穗民案〔2021〕74号

刘根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提案》(第503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动养老服务人人可及。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络,为所有老年人能够享受“身边、床边、周边”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在全市搭建“区—街镇—村居”三级实体服务平台,建有4000多家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村居颐康服务站,为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医养康养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颐康中心179个,实现街镇全覆盖并逐步辐射村居。构建兜底保障有力度、普惠供给高质量、高端服务可选择的多层次服务体系。散居特困老年人免费享受平安通,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由政府依据失能程度给予每月400元、630元或1260元照料护理资金,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免费享受平安通;低保低收入的失能、独居等8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资助400-600元/月。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平安通资助等优惠。目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5万张,资助1.7万户老年人家庭、77个居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长寿保健金覆盖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保障资金投入。在《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养老服务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市、区两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近4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超过70%。二是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对养老机构和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对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经费和服务项目补助,对社会力量直接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创办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医养结合补贴。2021年开展首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共评出7家星级服务机构、12个星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连续6年每年投入近1000万元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资助培育355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三是强化消费支撑。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体参保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享受41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34项医疗护理服务提供保障,最高报销4199.5元/月。率先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现80周岁及以上重度失能人员照护险全覆盖。

  (三)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和巡查督导机制,对我市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长者饭堂、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持续性、常态化检查督导。市民政局定期向各区民政局通报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检查督导情况和督促整改,同时在网上公示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检查督导及排名情况,激励服务机构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区民政局每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年度评估定级,评估定级不合格的不给予服务补贴,并在网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进行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终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下一步计划

  您提出的扩大资助对象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服务机构激励机制等意见建议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方向高度契合,我们将持续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扩大服务覆盖面,强化要素保障,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可及。

  (一)完善政策体系。抓紧出台关于广州市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健全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方便可及、质量可靠、权责清晰、共建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全部由财政负担或提供资助及个人自付,逐年完善、动态调整。合理确定普惠型民办养老服务收费,按项目收费的在协议中明确参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执行。修订《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将资助范围扩大至更多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的老年人群,提高资助标准,调整资助方式,更好满足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刚性需求。

  (二)增加服务供给。深化助餐配餐、医养康养、家政养老“3+X”创新,实施长者饭堂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建立健全“护理员+家政员”服务队伍,推进 “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推进社区护理站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养老床位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畴、叠加享受长护险报销、居家养老资助等政策。健全居家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持续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提升颐康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实做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广泛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让更多居家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

  (三)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政策,加大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普惠型民办养老服务组织的扶持。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经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与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设置有效服务对象量化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兑现补贴,激励运营机构为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将日常巡查情况、星级评定结果、年度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激励运营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