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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09:25:07 阅读次数:-

刘健雄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区养老机构条件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第503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会办单位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放开市场,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聚焦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9064”大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养老格局基本建立,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5个试点地区。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1.2万人,老龄化率近18.3%。养老机构数达到240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80家,公办养老机构60家(含公建民营6家),养老服务总床位达到7.2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连续5年达到40张,养老机构服务对象2.6万名,配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1.1万名。全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优化,供给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根据广州市人大2020年委托开展的第三方民调显示,超过93.15%的受访市民对广州养老服务表示满意。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布局规划,加大床位供应。一是编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打通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消防、规划的障碍,对利用国有企业物业举办养老机构设施实行不公开招租、租金优惠、延长租期、优先续租,加强养老设施场地用地保障。二是出台《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对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养老服务设施)从规划编制,到土地出让、建设、移交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三是集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自2013年起,我市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1+5”新建项目(1个市级的新建项目和5个区级的新建项目)和“1+6”扩建项目(1个市级的扩建项目和6个区级的扩建项目)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将新增1.7万张公办养老床位,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不足问题总体基本解决。四是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累计投入7.1亿元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资助,社会力量举办提供的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到75%。五是以市委深改委名义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增加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型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二)全面放开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持续推进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率先实现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本地、外地和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实行同等待遇,引导支持境内外企业和机构落户广州从事养老服务业。二是在切实履行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责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市场力量发展养老服务,通过取消市场准入,创新价格管理,落实资助政策,主动跟踪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三是举办全市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供需交流对接平台,2019年以来207个养老项目实现供需对接,涉及购买服务金额3亿元。连续5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资助培育306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政府资助和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养老机构4间,涌现出一批立足广州、辐射全国的品牌养老企业,社会力量已成为我市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四是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性养老专项行动,积极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纳入“百城百企”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扶持范围,支持相关企业项目申请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补助,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合作新模式。五是创新和改进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探索实施项目合作、委托运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PPP)等模式,形成政府、社会力量、服务对象多赢局面。截至2020年底,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南沙、从化区等6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已实施社会化改革,占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总数的50%;番禺、从化、增城区共11家敬老院已实施或筹备实施社会化改革,占敬老院总数的25%。

  (三)拓展服务内涵,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印发实施《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时调整和完善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实施医养康养相结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07家,10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89家,其中开设老年病科56家,14家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护理站数量从2017年的1家增加到113家。三是在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基础上,积极推动医院(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嵌入式服务模式。着力丰富老年健康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鼓励有空余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或临终关怀科。推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参与并指导广州市老年医院建设。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开展“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我市有5例上榜。

  (四)强化综合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连续4年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及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督查,共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医疗服务、食品药品、老龄维权、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各类问题3100多项,关停并转养老机构9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机构数由30家降为0家,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内部管理规范得到持续加强,整体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综合监管工作从“点”到“面”,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从“单线作战”转向“多线作战”。三是连续4年推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58家)占全省37%,五星级养老机构(21家)占全省的53%,在申报数量和质量上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加强队伍建设,挖潜人才资源。一是向在养老机构中长期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就业和岗位补贴,2018-2020年享受补贴1802人,发放补贴1819.5万元,切实增强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同感和工作价值感。二是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列入积分制入户加分资格范围,并将养老护理一线从业人员纳入特殊技能、特殊艰苦一线从业人员,每年从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中安排入户指标,根据下达的指标数制定养老护理员入户遴选工作方案,引导76名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养老护理员通过 “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指标入户广州。三是推进养老人才学制培养,从2014年起我市技工院校开始开办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目前,有3所技师学校开办养老相关专业,在校生453人,已毕业246人,毕业生100%对口就业,建有“养老服务与管理工作室”、省级养老护理公共实训基地、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四是探索粤港澳养老护理员“一试多证”模式,推动养老产业职业资格互认。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一试三证”专家委员会,探索在养老服务等传统服务行业试点“一试多证”考试模式。五是结合“南粤家政”羊城行动,深入实施“家政+养老”项目,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和医疗护理员培训,2020年我市共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12498人次,组织各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在岗培训1.4万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基本实现老有颐养为目标,持续深化养老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机构科技智能水平,深入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深化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养老格局,发挥好广州在全国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先行示范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