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民案〔2020〕110号
方雪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大长者配餐以及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第20202113号)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政府等会办单位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大配餐服务开展情况
(一)加强兜底保障,扩大服务覆盖。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动以养老大配餐为重点的社区居家养老创新改革工作,构建覆盖更加全面、保障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到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出台创新试点方案、助餐工作指引、优化提升方案、经营许可及监管指引、挖掘高校资源、重残纳入大配餐等政策文件,明确覆盖范围、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监管机制等内容。以保障孤寡、独居、纯老、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常住老年人口提供助餐配餐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给予就餐补贴和送餐补贴,各区、街镇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对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等困难长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在满足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基础上,2019年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印发工作方案,将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大配餐”服务体系,参照老年人的标准提供服务并给予资助。
(二)优化布局选址,完善服务网络。实施养老大配餐服务优化提升工程,完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服务网络。指导各区、街镇结合老年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以服务能力全覆盖为目标,优化布局、因需设点、加密布点,利用公建配套、国有物业和社区闲置场地,长者饭堂与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社工站等服务场所共用场地,挖掘华农、华工、省农垦局、珠影有限公司等高校、企事业单位食堂优质资源,引入家乐缘、利口福等品牌连锁餐饮企业,支持农村地区推广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模式。目前全市共建有长者饭堂1036个,覆盖全市各街镇、村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长者饭堂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巡查,成立专项小组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运营效果不理想、就餐人数较少的长者饭堂督促整改或另行选址。
(三)支持社会参与,整合服务资源。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行“养老大配餐”服务,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会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参与场地运营和供餐配餐,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主体。会同市场监管局明确长者饭堂四种经营类型和相应资质,由各区民政局或街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A、B级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和配送餐食,建立“中央厨房+长者饭堂+入户”三级配送链,依托连锁餐饮企业社区门店和养老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设置老年助餐专区(窗),鼓励党员、社区志愿者、学生、初老健老等参与助餐配餐服务,引入公益慈善、志愿服务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长者饭堂民生品牌,如番禺区引入社会资金成立基金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斋菜饭、南沙区探索“时间银行”发动志愿者参与服务、花都区根据农村特点探索邻里互助、从化区开展“幸福食堂+”长者饭堂优化升级试点工作等。
(四)拓展服务内涵,打造综合平台。从建设长者饭堂、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题入手,以助餐配餐服务为切入点,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和服务规范,规定区、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必须提供包括助餐配餐在内的基本服务项目,依托长者饭堂吸引长者、聚集人气,为有需求的就餐长者提供日间托老、生活照料等一站式和到户式服务。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引导长者饭堂与护理站、社工站、羊城家政服务站邻近设置或开展合作,为高龄、失能等老年人配套提供健康管理、心理疏导、家政等服务。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与独居、空巢等特殊群体老年人上门探访、主动关爱等服务有机结合。整合养老、护理、医疗、家政等资源,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级综合服务平台,让老年人在吃上可口热饭菜的同时,同步解决其他急需、刚需的养老服务问题。
二、养老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一是率先在全国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以及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床位制度,在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轮候的基础上,重点保障特困人员应收尽收、应养尽养,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老年人优先并低偿入住。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1+5”新建项目(市第二老人院和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和“1+6”扩建项目(市老人院扩建工程和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扩建项目)建设。目前各新(扩)建项目相继投入运营,有望逐步缓解“一床难求”局面,同时推动既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型养老床位,有效保障失能老年人入住刚性需求。三是制定《广州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指引》,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支持和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实施社会化运营,有效激发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活力。
(二)激发民办养老机构活力。一是实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打通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消防、规划的障碍,城市更新、新建小区按照4.5床每千人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广州市大多数床位分布在中心城区,老年人在中心城区就近养老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二是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先后印发《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穗民〔2019〕105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穗民〔2019〕294号)等文件,实施属地、线上备案管理,养老机构举办者统一向所在区民政部门办理备案。三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等系列文件,放宽准入门槛,精简审批手续,持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目前全市养老床位大部分由社会力量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整体市场趋于成熟,结构更加合理。四是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利用国有企业物业开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支持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出租等方式利用自有物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国有企业采取租赁方式出租自有物业用于举办经所在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可以不公开招租,租期可放宽到15-20年。五是开展城企联动普惠性养老专项行动,积极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纳入“百城百企”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扶持范围,支持相关企业项目申请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补助,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合作新模式。
(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若干措施、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通知等政策文件,取消申办医养结合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支持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无需另外办理法人登记。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补贴政策,推动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同等护理补贴标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型或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护理站试点民生实事。
(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配合医保部门修订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及印发长护险补充通知,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扩大定点机构范围,举办新增定点机构申报培训会,组织各区民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动和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积极申报长护险定点。为补充长护险覆盖人群、惠及更多特殊困难老人,2019年7月市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启动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试点工作,采用风险共担的商业保险模式,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高龄老人提供37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30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待遇,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500元的支付待遇,实现了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参加医疗保险的重度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全覆盖。
(五)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政策解读、业务知识和信息系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对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作的大中专业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分别给予5000、10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五年、十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5000、20000元艰苦岗位补贴。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积分入户予以加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提升广州市养老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以国家标准化、行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标准、养老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和质量评估标准,实施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样本,坚守养老服务基础性标准规范底线,营造高质量发展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实施《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争取惠及更多特殊困难老年人,进一步提高刚需、失能老年人轮候效率。
二是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改革创新。持续实施养老大配餐服务提升工程,打造长者饭堂金字招牌和民生品牌,针对站点覆盖不够全面、布局不够合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督促和指导各区、街镇根据实际需求对长者饭堂加密布点、优化选址,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运营机构持续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统筹抓好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养老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出台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照顾需求评估办法、星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定指引等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培育品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队伍,优化顶层设计,加强资金、人才等保障措施,全方位提升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广州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