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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09 15:21:07 阅读次数:-

穗民案〔2020〕101号

杨新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社工机构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提案》(第50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坚持先行先试、锐意改革,社会工作在加强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基层街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18年,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为各镇街设立社会工作师事业编制管理岗位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近年来,先后举办3期市管干部和6期处级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修班,持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镇街领导干部更新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方法,着力提升镇街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管理水平。

  三是推进改革试点。2019年,根据省民政厅有关要求,我市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区鳌头镇、吕田镇、太平镇、温泉镇开展广东省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将省“双百社工”经验与广州实践经验相结合,由镇、试点项目承接机构共同聘用、管理社工,由所在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社工站站长,另在社工队伍中选拔1名副站长,建立起“站长领导制+副站长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促进了社工专业管理与基层行政管理的有机融合,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并探索推广。

  二、优化监督评估体系,促进提升社工机构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社工站评估机制。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评估办法》(穗民规字〔2019〕11号)、《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穗民〔2019〕293号)等文件,规定每个服务年度对社工站项目进行中期、末期两次评估,中期进行专业服务评估(含购买方、监督方评估),末期进行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社工站项目评估主要采取资料分析、问卷调查、电访面谈、实地察看等方式、方法进行。我市社工站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办法与评估指标体系操作执行,在查阅纸质材料的基础上,重视实地考察与座谈交流等形式,并且在服务成效与满意度评价方面,全面收集购买方和监督方(区、镇街)、合作方(村居委、企业等)、服务对象等多主体的意见建议,全部纳入评估评分体系。

  二是强化对社工站的监督检查。建立督查制度。自2018年建立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督查制度,组建由市社会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社区服务中心、市社会工作协会(专委会)、各区民政局、各区公安消防局、财务机构等业务骨干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通过定期抽查与随机暗访形式每季度对全市社工站进行实地督查。推动社工站完成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特殊困难人群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检查。在定期督查工作外,我局还多次牵头开展社工站专项检查,如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会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区民政局对全市160个社工站及76家承接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对专业服务、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改规范,推动社工机构、社工站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社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联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各购买社工服务主体的职责,并通过创新日常监管方式、推进联合惩戒,开展专项审计检查、举办政策法规培训、发挥行业规范管理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社工站服务指引,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覆盖范围

  一是制定社工站服务清单指引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服务清单指引(试行)》(穗民〔2019〕314号),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行社工站“113X”服务模式,在保障六类特殊困难群体兜底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适度普惠性服务,涵盖长者、青少年、妇女儿童、家庭、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等多个服务领域,着力打造精准、精细、全面、专业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是推进社工站服务与村居基层服务力量的配合衔接。建立“一社区一社工”工作机制,要求社工每周在社区开展定点服务达3天以上,部分镇街根据实际需要推行社工进驻社区居委“办公+服务”形式,不断深化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实效,大力提升服务覆盖范围与影响力度。同时,推动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依托社工站专业力量,加强对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社工专业知识技巧培训,建立奖励制度鼓励镇街、村、居委人员积极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推进社工站服务与社区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开展社区随约服务网上驿站试点工作,将社工服务纳入社区随约服务平台,实现社工服务与居民服务需求精准对接,社工在加强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年服务群众超360万人次,实现了重点人群服务的全覆盖,并保障社区居民在有需要时能通过各种渠道快速获取社工服务。

  四、加强社工人才培育,探索提高社工人员激励保障

  一是加强社工人才培育。积极支持有关学校做好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养等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市属高校中,有6 所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其中,广州大学开设有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学专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等4 所院校开设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广州大学具有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广州市社会工作研究中心,被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评为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5 年被省民政厅定为“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

  二是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立项300万元购买社工人才和督导人才培养项目,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新入职社工培训、社工管理人才培训、督导人才培训、社工继续教育等。目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万多人,评为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名、全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名,获得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54名,分布在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等系统的社工专业人才1.3万多人,为广州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探索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在提高社工人才待遇保障方面,出台《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3号),规定社工站每年240万的项目费用中人员支出比例不能低于65%,强化对社工工资待遇保障,稳定社工人才队伍;研究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进一步探索优化社工人才薪酬结构。在提升社工人才社会地位方面,将社会工作者纳入紧缺工种和人才引进职业(工种)序列,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序列,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可申请认定为“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享受资料津贴、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等;研究起草《广州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办法》,拟通过评选出符合一定资质、有突出贡献的社工优秀人才进行表扬奖励,探索完善我市社工人才激励体系。

  五、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投入力度,加强社会工作宣传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支撑。近年来,陆续出台《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意见》《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对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提升购买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项目购买力度。我局牵头持续实施“社工+”战略,在设立201个社工站项目基础上,开设失独老人服务、医务社工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14个专项服务项目,实现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向多方协作推进的转变,逐渐构建起“以综合项目为主体,专项项目为辅助,特色项目为补充”的“综合+专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并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全市每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资金超过4亿元,2018年将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由200万元提高到240万元,预计今后每年将超过5亿元。

  三是积极链接社会资源。推进“社工+慈善+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在全市社工站设立201个社区慈善捐赠站点、201个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大力培育社区基金、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资金、场地和其他资源支持。近年来,广州社工每年募集社会资源价值达2亿元以上,多元化参与社会工作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下一步,我局将在既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实施“社工+”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政策法规体系,不断优化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活力与发展质量,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工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