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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15:38:43 阅读次数:-

 穗民案〔2020〕97号

刘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州加强香港长者跨区域养老服务的提案》(第504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粤港澳养老服务的政策沟通和合作交流,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在穗港澳人员共享医保待遇。我市已将在穗就业港澳人员和就读的港澳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范围。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从2020年1月起在穗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居民(含老年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到本市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享受与广州户籍居民同等的财政补贴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675元/人·年,享受待遇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等。截至2020年5月,我市持有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共有136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标准和医保待遇。我市于2017年8月1日开始正式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构建起“覆盖人群范围为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重度失能和中度失能伴中重度失智人员为保障对象,涵盖37项生活照料服务和30项医疗护理服务为支付目录范围,以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分类设定待遇”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2020年5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服务,压缩评估办理流程,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或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即可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评估申请,符合条件的出院可即时享受长护险待遇,实现参保人医保待遇和长护险待遇的无缝衔接。

  (二)加强穗港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合作。为加快推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日间托老服务水平,引入香港圣公会合作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督导项目,对我市10家日间托老服务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专业督导培训,通过进行个人或团体督导、专项培训等方式,借鉴香港经验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增强日间照料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出新出彩。目前累计开展了6次线上培训、1次现场培训,培训超过1000人次。开发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资料、养老护理经营人才培训项目、养老护理机构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制定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培训项目计划。举办各类养老护理培训示范班和养老公益讲座共21期,培训了828人,提升了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质量。开展南粤家政工程,今年上半年全市资助“南粤家政”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2672人次。设立288名养老管理员,负责制订服务方案、链接养老资源、跟踪服务成效,发挥养老顾问和个案管家的作用。持续实施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全面引导各类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帮助养老机构“留住人”。2018年以来,发放养老服务就业和岗位补贴超过2000人、金额超过1800万元,择优遴选43名养老护理员入户广州。

  (三)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备案管理,引导包括港澳等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力量在我市举办或运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专业护理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并且享受与内地投资者同等政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市开设长者饭堂1036个,服务对象不限户籍,覆盖全市街镇、村居,融入医疗护理、健康宣教、营养指导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104个护理站,以护理站为切入口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建成30间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既为失能(失智)、术后康复和有需要集中照料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临时托养、喘息服务,又辐射周边社区和家庭,提供日间托老、上门照料、辅具租赁等服务。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的通知》,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失能、独居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资助标准提高到30元/人/月。

  (四)大力扶持养老产业发展制定《广州市促进健康及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围绕打造千亿规模的健康及养老产业集群,从大健康全产业链中遴选出重点发展方向和着力推进的事项,提出“一核引领、五基驱动、三代联动、多点支撑”的健康及养老产业空间总体布局。通过规划引导和扶持政策,培育打造华南地区老年人智能用品、老年人健康用品、老年人辅助用品等专业市场平台和网上电商平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连续4年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资助培育263个创新性为老服务项目。目前,广州市73%的养老床位、85.5%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95%的长者饭堂由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力量已成为我市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

  ()搭建平台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搭建发展平台,加强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每年参与并协助举办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广州博览会老年健康产业展。2019年成功举办广州市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境内外近百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11个区共拿出45个养老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对接洽谈。搭建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网上平台,面向全国择优选择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2019年36个养老服务项目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供需对接,购买服务金额3442万元。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广州市医养结合健康照护服务人员技能提升计划》《2020年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要点》等,推动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医养结合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组织各区开展监测数据填报。截至6月底,我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91家,推进护理站及智慧健康养老试点项目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修订工作。探索建立单位、个人、财政、社会等责任共担的多元筹资机制,适时扩大覆盖人群范围,优化鉴定评估流程和标准,合理设置待遇等次和服务项目,适度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和待遇类型,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深化穗港养老服务交流。积极物色港澳地区有关单位,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先进技术、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强穗港澳三地经验交流、资格互认、标准共建等项目,为推进家政培训、课程开发等经验交流做准备。加强“护理员+家政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批村居家政实训示范基地,逐步实现“家政+养老”村居全覆盖。

  三增加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着力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提升护理型床位比重。推动床位紧缺的老城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动市、区新建扩建公办养老机构尽快全部投入使用,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收费机制和价格调整机制。

  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穗法跨境养老服务试点,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在广州设立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大型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支持老年金融、旅游、康养、产品用品等业态发展。

  五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社会力量提供养老医疗护理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开办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推进护理站试点,推动家庭病床建设,推行医院、养老院双向转诊、“双向离院”,拓展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筹建市老年医院,提升市老年病康复医院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