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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47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1 17:24:00 阅读次数:-

 B类

张三宝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老友所为”积极转化老年群体为社会发展的新活力》(第5047号)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加强政策引导,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印发实施《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制度设计中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打分时,将老年人数量作为加分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就近照顾父母。充分利用《广州老龄》工作简报、《情满夕阳》电视专栏、《老友记》电台专栏、《老人报》等宣传平台,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老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加大资助力度,扶持老年服务机构发展。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资助基层老年协会开展规范化试点建设,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为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提供良好保障。出台《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文化宣传项目管理办法》,激励老年文艺团体积极参与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着力搭建平台,推广老年人义工(志愿)服务。积极搭建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平台,鼓励老年人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提升自我价值,实现“老有所为”。目前,我市已形成比较固定的老年人义工服务专门队伍,主要开展邻里互助、社会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咨询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义工(志愿者)已超过10万人。

(四)强化培育扶持,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下发了《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制订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事指引,进一步规范了许可管理和机构管理。实施《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1—1.5万元给予资助,按收住老人每人每月100—300元给予运营资助。加强养老机构用地保障,编制出台《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选址地块53处、用地面积144公顷。目前,社会力量特别是房地产企业逐渐将目光投向养老服务业,投资建设养老地产、养老公寓等项目,成为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共170间,养老床位4.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占7成。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以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编制《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思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年福利保障力度,完善“老有所为”网络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激发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服务发展的新活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