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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20173号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6:52:39 阅读次数:-
方雪容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广州遗嘱库的建议》(第201520173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司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遗嘱库的筹建问题

纵观建议提到的各地遗嘱库模式,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发起的项目;山东遗嘱库是由山东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山东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发起的项目;四川遗嘱库是由成都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发起的服务项目;将于2015年正式启动的大连遗嘱库是由大连市老龄产业联合会倡议,多家爱心律师事务所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的项目,这些遗嘱库主要是由社会组织联合或社会组织与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联合发起的服务项目,均不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或直接成立建设的项目。

为确保“广州遗嘱库”筹建的合法合规,市老龄办拟于下半年牵头成立遗嘱库调研组,制定具体调研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全国各地有关遗嘱库筹建的做法,包括设立遗嘱库的法律依据、运行方式、监管部门等内容。调研组将在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或直接设立“广州遗嘱库”的合法性、可行性等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市老龄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或直接成立“广州遗嘱库”可行,我们将邀请律管专业人员及在民事法律方面有业务专长的律师,参与遗嘱库的筹建工作,对筹划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确保遗嘱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筹建。在法律允许和条件成熟情况下,广州市公证机构办证使用的公证业务系统数据可与由政府组建的遗嘱库建立接口,方便接收已有及将来办理的遗嘱类公证数据,包括遗嘱公证、撤销公证遗嘱的声明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和撤销上述公证书的决定等数据信息,以便查询需要。同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当事人权益。

二、关于推进遗嘱宣传工作的问题

我市将不断强化媒体和业务宣传,提高遗嘱服务意识。发动老龄部门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进行宣传,引导市民转变观念,树立订立遗嘱的意识,提高风险意识。鼓励动员律师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见证,让律师群体积极参与该项公益活动。同时,动员律师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加强对60周岁以下的市民的相关宣传,并对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