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亮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162020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研究,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地税局、残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着力构建“906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05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7年开始在全市推广实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内容不断拓展,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多样、运行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一)注重政策创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列入十件民生实事,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了基本实现“9064”的目标,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财、物的保障,着力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各级政府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合力。
(二)注重加大投入,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保障有力。实施《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对“三无”、低保低收入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0-400元。免费为4.1万户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安装“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系统。统一向70周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制定实施《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资助。落实福彩公益金不低于50%用于养老事业的规定,2015年我市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占市本级留存的57.4%。组织开展三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三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社会公益资源正逐渐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注重设施保障,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逐步建成。编制实施《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修订)》,结合相应的规划人口和服务半径规划建设养老院、托老所和老年人活动站点等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5.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8张;建有149个居家养老服务部等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四)注重多元服务,老年人养老需求得到较好保障。着力整合居家养老服务部、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等为老服务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或自主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类为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坚持“请出来”与“送上门”相结合、一站式和到户式相并重,开展生活照料、保健康复、送餐配餐等服务。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工作,累计为约75万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五)注重人才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市实施了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在穗务工人员(不分户籍),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均可以获得200-3500元不等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此外,2015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评选出6家优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养老护理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计划投入400万元,培训至少2560名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目前,我局正牵头起草《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效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扩大社会参与,进一步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建立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的手段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提供的养老服务资源。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保障。一是增加财政投入。今年,我市将“为原‘六类’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扶老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400-600元;为月养老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失能、半失能纯老家庭和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作为民生实事写入《2016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今后,市财政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慈善组织兴办符合慈善性质的养老、医疗、残障康复等机构和设施,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企业社区组织建立慈善互助或设立互助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发展。继续开展慈善推介和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重点支持扶老类项目。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可享受税费减免、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资助以及用水、用电等按居民生活类收费等优惠政策。三是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修订《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和资助目录,核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相关的业务资质及条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并参与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正在制定实施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方案,稳定人才队伍,提升专业素质。开发居家养老专项资格证书,探索将居家养老专项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服务对象的增长配齐配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逐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和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邻里互助、结伴助老和为老志愿服务,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老年互助联盟”,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志愿服务。
(四)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制定《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析确定其需要照护的程度及服务内容。同时,结合国家标准及我市实际,开展广东省地方标准以及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制定工作,切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