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5030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并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经报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牵头申报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国家人社部于2016年2月确定广州为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家顶层设计又具广州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通过多渠道筹资,为因生理、精神和认知障碍导致的长期失能或半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着手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进行数据搜集、汇总和测算工作,研究制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法及配套文件,按国家和省的部署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化改革
我市在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改革的协调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牵头制定实施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系列文件,开发建设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力求有效整合资源,强化社会参与。按照可复制可持续的原则,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以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三、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我市正在积极筹备出台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和社区开设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站等医疗养老配套设施,降低医保定点门槛,优化费用支付方式,适当提高支付标准。试点家庭医生式为老签约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签约,对接老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引导城市中心利用率不高、竞争力不强医院转型为老年养护院、护理院。推动设立医养融合发展研究院,促进医养融合创新发展。同时,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案,优化专业护理人才教育、培训、就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水平。
四、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我市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养老机构审批程序,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2015年我市养老机构床位中社会资本投资的约占70%。实施《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按每张床位1-1.5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资助,按每人每月100-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资助,2015年财政共资助经费6331万元。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养老机构的有关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有效减轻养老机构负担。
五、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全市初步建立起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市属5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4所技师学院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实施不分户籍、均等化的技能培训制度,将养老服务培训纳入培训券补贴范围。2015年,举办5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养并推荐就业养老护理员1500人以上。将养老护理员列入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将养老护理一线人员列为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畴。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9000多人,其中养老护理员5000余人。完成2013-2015年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培训项目,选取10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康复治疗师培训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人员(包括康复医师、治疗师、护士)开展了技术培训。我市已经建有171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包括失能老人在内的重点人群提供心理慰藉、紧急援助、危机干预等服务。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