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第20152029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关心我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注重底线民生建设。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司法援助、教育资助、资助参保和养老等制度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特困群体供养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我市大力推进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扩建项目建设,由政府出资为包括为“三无”老人等6类对象和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市还出台了《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鼓励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鼓励低收入群体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明确对就业后的低收入群体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
你们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广州市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也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的努力方向。我市正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统筹、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综合救助协调机制,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和部门协调工作,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现代大民政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建设,贯彻落实最新出台的《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跟进起草《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广州市教育资助办法》等相关政策,修订并完善《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从完善低收入人群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体系着手,完善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低收入群体再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建立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力量。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分门办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大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服务力度,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