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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82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1 17:27:00 阅读次数:-

B类

林彰平等9位委员:

你们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广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瓶颈的建议》(第5082号)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综合市社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工人才优惠政策实施力度不足的问题

目前,广州市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了战略性紧缺型人才序列、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纳入积分制入户范围、专业人才参政议政也有了一定进展。但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奖励表彰、晋升流动、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具体激励措施尚有不足,成为社工流动率较高的重要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争取由市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借鉴深圳、东莞等地经验和做法,建立一套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出台有关激励、优待和保障政策,落实社工人才在专业培训、住房保障、住房补贴、创业优待优惠、人才津贴、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促使社工人才队伍稳定发展。

二、关于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充分考虑提案提出的建议,立足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工作大局,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在调整《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等相关目录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考虑我市引进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争取可让社会工作者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三、关于社工薪酬待遇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的问题

我局将联合市人社等部门,探索建立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正常晋升机制,适时就《广州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效果开展调研,按照工龄长短、职称高低等设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层级,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薪酬制度,更好地确定公益服务型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

四、关于社会公众对社工认知度不高的问题

我局将继续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依托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定期举办“广州社工月”、“社区社工周”等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公益宣传,逐步提高社会工作知晓度,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专业、优质服务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可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记者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情况,引导社会媒体加强社会工作常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社会工作公益性、惠民性、专业性的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工作发展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