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赵文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公共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公益类社会团体成长的建议》(第201520347号)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深入研究,并综合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公益类社会组织成长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动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我局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市区两级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实施《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穗民〔2015〕116号)。
二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2014年开展了广州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征集公益创投项目238个,申报资助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均突破5000万元。实际投入财政资金1500万元资助100个公益创投资助项目,撬动社会配套资金1100万元,直接受益对象达41万人次。
三是突出加强公益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我局争取将公益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申报为2016年市福彩公益金扶持项目。并通过能力建设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公益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公益类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重点扶持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发展。2010年市财政局连同市民政局出台了《广州市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我市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主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政府资助两种方式实现,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投标、项目运作、监督评估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2012年下放了《广州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共财政基本支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共财政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的资助对象、资助方式(包括一次性资助、以奖代补)、资助条件、资助标准等。
二、关于建议中提到的社工督导问题
广州市从2007年起学习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先进经验,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探索与实践,总体上经历了试点探索、逐步推广和规范发展的历程。由于我市社会工作的发展正处于初步阶段,而普通社工成长为督导人才需要积累长期的工作经验,聘请香港社工督导是弥补我市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不足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引入香港社工督导的同时,我市重视本土督导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已累计培养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181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培养。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公益社会组织成长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