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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77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1 17:16:00 阅读次数:-

 A类 

梁晓玲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实施“民生微实事”,办好群众身边事》(第5077号)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综合市社工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社区议事委员会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2012年起,我市大力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指导社区搭建居民议事平台,建立议事协商制度,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及辖内单位、企业共同商讨社区事务,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社区议事平台建设,提升居民自治能力。按照幸福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创建社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社区自治体系,加强了社区党小组、楼(组)长队伍建设,普遍建立由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辖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各方代表组成的社区议事平台。制定了议事协商制度,并以幸福社区项目建设和开展居民活动为载体,多渠道引导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参与商议社区大小事务,丰富居民自治形式,强化居民创建主体地位。据统计,全市创建社区共成立“四方联席会议”、“对对碰”社区论坛以及Q群、微博等各类实体或网络议事平台1844个,议事8000多次,参与居民超过23万人次,社区自我协商解决宠物管理、停车难等热点问题逾1万个。

二是出台议事平台建设指引,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今年7月,我局制定了《建立城市社区议事会工作指引》,对议事会成员构成、组织架构及职责、议题搜集及议事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议事会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牵头,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驻区企业等各方代表组成(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街、镇科室代表、职能部门代表等出席),商议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需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推进的社区事务,畅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推进社区协商议事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开展“民生微实事”试点工作的问题

为更有针对性地回应社区居民需求,我们除通过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民生微实事”处置通道外,近年来也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在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及开展城市管理时从“政府配餐”变为“群众点菜”。一是推进实施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制度。目前已建立市级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5个、区级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4个、街道(社区)级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2个。二是推动“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全市已建立540个“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定期设立社区议题,收集社情民意。三是多措并举收集回应民意。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社情志愿服务队伍,全天候“打捞”社情民意;大部分社区、村建有居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议事协商平台。

三、关于建立“民生微实事”工作机制的问题

幸福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各创建社区形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认同满意为标准的创建理念,发动并依靠群众开展社区需求摸查,找准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在创建期间予以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民生微实事”工作机制。一是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广泛搜集整理居民意见和建议,并以市幸福办名义分派至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切实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回应居民诉求。二是建立完善社区问题处置协调机制,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三是通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受理网格事件86万余件,办结率为99.37%。

四、关于设立“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的问题

2012年以来,我市以社区常住人口为基数,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落实城乡社区居民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基层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宣传教育等社区活动以及培育发展公益慈善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同时,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分担比例,为每个社区一次性提供30万元的“幸福社区”创建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大多数社区居民的意愿和需要,专项用于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服务管理设施,加强社区硬件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的要求,结合幸福社区创建工作,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及市社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考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继续深入研究探索实践“民生微实事”工作,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区建设和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