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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289号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6:58:07 阅读次数:-

  B类

孙晓霞等4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鼓励养老服务创业创新——以“轻养老”概念实现养老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第20162028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情况。市、区各级财政逐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并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0%用于养老事业的规定。强化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重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1+5”新建项目、“1+6”扩建项目以及市老年病康复医院等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建立大型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模经济效应。目前全市共有床位数5.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加到38张。

  (二)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情况。我市初步建立起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市属5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4所技师学院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截至2015年12月,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数9018人,其中养老护理员4472人(含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1107人,医生539人,护士1037人,社工147人,后勤及其他人员1716人。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1905人,护理员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4140人。

  (三)我市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相关政策。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简化养老机构审批程序,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引入国际领先的CCRC(持续照料退休社区)养老模式,由企业投资50亿的2个“养老养生+健康管理”大型医养社区正在建设,积极引导构建养老服务重品牌、重服务的高标准、专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新兴业态,按照《广州市建设健康城市规划(2011—2020年)》,实施医疗健康综合体若干重大项目。支持试点“以房养老”,今年保监会将推广我市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实施《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资助和运营资助,降低养老机构建设门槛。

  (四)我市国有企业开发健康养老服务业情况。2013年10月,广药集团成立医疗健康产业办公室,拟投资50亿元进军医疗健康产业。珠实集团、广州港集团、建筑集团等国企正在探索市场化经营进入养老产业,实现社会公益责任与价值。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快政策体系创制,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瓶颈问题,以“轻养老”概念实现养老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制定相关规划。我市已成立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并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设于市民政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改革的协调工作。结合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计划出台《广州市人口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其中将对医养融合养老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做出明确规定。我局正与市卫计委积极筹备出台“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建立长期照护险制度。国家人社部于2016年2月确定广州为15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家顶层设计又具广州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着手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进行数据搜集、汇总和测算工作。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我局正在制定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老年人需求评估标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建立老年人分级养老机制。并将筹备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服务的标准化。同时,筹备设立医养融合发展研究院,推动医养融合创新发展。

  (四)解决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部分瓶颈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市法制办正在会同市国规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筑物临时变更使用功能举办养老机构的工作指引,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五)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措施。落实税费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并落实用地规划、困难老人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等政策。市金融局正在与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申请开展全国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并将积极推动保险法人机构设立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你们继续关注和一如既往的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