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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05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6:41:26 阅读次数:-

B类

朱静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的建议》(第5055号)收悉。经综合市社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社工薪酬待遇的建议

经调查,我市新入职社工的薪酬待遇基本和其他行业持平,但入职3-5年以上社工的薪酬待遇上升空间有限。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大力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正在起草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人员构成、购买经费中的人员经费比例以及对社工薪酬结构指引进行科学调整,并拟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确保我市社工薪酬待遇合理提高。

二、关于实施社工人才激励措施的建议

我局已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初步商定了相关措施:一是认定评定一批广州市社会工作领域高层次人才,并给予一定的资助和奖励。其中,将被评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人员列入广州市优秀专家库,将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案例一等奖及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列入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二是争取尽快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紧缺工种目录,每年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安排一定的入户指标。

三、关于政府直接补贴社工个人的建议

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调整之前,为缓解专业人员职称上升与薪酬上涨需求的压力,我局将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深入研究采取发放临时职称补贴或物价补贴直接提升社工个人待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争取实现对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持证专业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补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