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张秉棠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搭建“互联网+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议》(第5050号)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工信委、市来穗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情况。全市共有177间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5间,民办养老机构112间,养老床位5.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张。全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近3万名,为其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体康乐、精神慰藉等较全面的照护服务。全市建有居家养老服务部149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24个、日间托老机构(助餐点)170个、星光老年之家1466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142个、五保互助安居点151个,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人可购买家居清洁、生活照料、代办事务、心理慰藉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5年民政部门为1.3万名“三无”、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200至400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为4.1万名高龄、孤寡、独居老年人安装“平安通”,提供紧急呼援服务。
(二)人才培育情况。我市已初步建立起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市属5所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4所技师学院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9018人,其中养老护理员4472人,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4140人。2015年共举办5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养并推荐就业养老护理员1500人,1000多名一线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
市来穗局2014年至2015年连续两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在申报入户指标时可加20分。2016年,市来穗局与市住建委出台了《来穗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细则》,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优先配租人员范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养老护理员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1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其中初级、中级1600元,高级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2500元;实施《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4050”、特困、零就业家庭等失业人员从事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在签订合同期限内给予每人每月80元补贴。
(三)信息化建设情况。市民政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养老相关政策开展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维护,逐步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建有老年人基础信息系统、长寿保健金发放系统、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期)、市老年大学管理系统、“平安通”信息管理管理系统和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等,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正在建设中,将于2016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一站式和到户式服务,并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二、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加强顶层设计,制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和编制本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建设信息平台,建立涵括多主体、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供需高效精准对接和服务实时监控。强化人才培育管理,平台增设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功能,开展远程教育、资格认证、从业登记等工作,累计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工作资历,记录社工和志愿者的为老服务时数和人数。
(二)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养老服务管理职业教育,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纳入我市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扶持专业目录;发展养老服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培养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工等人才;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远程学历教育。实施从业补贴制度,对入职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一线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规定年限劳动合同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加大培训资助力度,实施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制定养老机构一线护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强化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继续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积分入户予以加分。
(三)规范扶持服务机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纳入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管理,实现申请受理、提供服务,费用支付。通过服务数据监控和服务对象评价,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收费及价格优惠政策,根据服务机构服务人数、专业化服务程度、服务质量给予以服务补助,减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担,扶持和促进其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