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雷艳辉等2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打破社工离职尴尬,稳步推进社工服务》(第5027号)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工薪酬待遇和职业晋升的问题
我局在前期的调研工作以及日常工作中已掌握我市社工薪酬待遇的有关问题,目前,新入职社工的薪酬待遇基本和其他行业持平,但入职3-5年以上社工的薪酬待遇的上升空间有限。针对这个问题,我局正在起草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人员构成、购买经费中的人员经费比例以及对社工薪酬结构指引进行科学调整,同时引导社工机构相应调整社工岗位设置,届时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切实保障我市社工薪酬待遇有所提高、职业晋升空间有所加大。
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宣传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认知,我局经综合市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努力提升社工宣传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积极协调广州日报、广州广播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开设社会工作服务宣传专栏,报道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利用《广州社工》报、广州社工微信平台、广州社工网等宣传平台,积极向公众宣传广州社工服务;发挥社工宣传队的作用,及时抓取、编辑业内动态新闻通讯,为我市社工服务动态信息宣传提供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服务的舆论氛围。二是利用国际社会工作日等节日,举办 “社工周”等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公益宣传,面向社会宣传社工理念、普及社工知识、推广社工作服务,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三是组织志愿者积极向中国文明网、广州文明网等行业宣传平台报送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广泛宣传我市各项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传播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四是建立一套以服务效果为导向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机制,将社工服务宣传工作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标准,积极提升家庭综合服务的社会知晓度。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