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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11 10:05:42 阅读次数:-


方雪容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20182008)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经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过去几年,是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史上资金投入最大、建设项目最多、发展步伐最快的重要时期。截至2017年底,我市老年人口161.85万,占户籍人口的18%,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83家,养老床位6.2万张。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能为导向的养老机构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机构“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老人住得开心、家人放心的养老机构,让住养老人能够安度幸福晚年。

(一)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意见》,强化对“三无”、五保对象,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服务对象的服务和保障。2014年率先在全国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2017年修订《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统一需求评估,确保公平入住,并将“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对象纳入特殊保障通道,将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扶对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优先轮候通道。同时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特殊困难老人轮候我市公办养老机构3个月仍未能入住的,可以同等收费标准入住其他定点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1+5”新建项目(市第二老人院和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和公办养老机构“1+6”扩建项目(市老人院扩建工程和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扩建项目)建设,2017年市财政安排资金21,360万元支持市老人院扩建工程、第二老人院项目建设。目前黄埔、南沙、白云、黄埔(原萝岗)、番禺区等5个项目已投入运营,市第二老人院、海珠、天河、增城等4个项目封顶。制定《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工作方案》,推动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优化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模式,由单一项目向以区为单位统筹打包推进转变。

(二)激发民办养老机构活力。按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从2009年起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和运营资助,2017年修订《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除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增加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机构延伸服务补贴。二是加大机构养老服务扶持力度。落实“放管服”和优惠政策,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先将养老机构用地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负担。三是引导社会资源流向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慈善组织兴办符合慈善性质的养老、医疗、残障康复等机构和设施。积极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院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入住我市养老机构安享晚年的需求。

(三)创新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我市自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2018年市财政分别安排10,919万元(含中央财政支持3,361万元)、9,853万元,专项用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支持大配餐服务、医养结合及家政服务等项目,形成了“3+X”创新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长者饭堂、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日间托老机构等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2017年底长者饭堂达到846个,比2016年底增长360%,实现街镇、社区(村)全覆盖。坚持“请出来”与“送上门”相结合、一站式和到户式相并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保健等养老服务。在我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按实际情况分别给予200元、400元、600元服务资助,2017年、2018年市财政分别安排服务资助资金3822万元、1862万元。

(四)着力提升医养结合发展水平。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医养结合工作目标,提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统筹医疗卫生等8项任务。探索“医院—社区—居家”医养结合联合体新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3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断提升。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起草《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6个月以上,经鉴定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由长护定点机构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医养结合机构的资助扶持力度,按照不同经营性质、不同护理等级和在院户籍老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并增设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和机构延伸服务补贴3个补贴项目,新增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目前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82%。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9个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中社区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占93%,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平均为63.3%,医养结合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经济压力。

(五)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出台《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采取学费减免、免费培训、最低薪酬制度等十项措施,鼓励高技能人才持续从事养老服务。其中技能晋升培训补贴1600-2500元,从业补贴最高1万元,岗位补贴最高2万元,2017年已有13名护理员遴选入户广州。制定《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为养老机构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和壮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

(一)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地方技术规范,发挥部、省级示范基地作用,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联合督查,全面筑牢安全防线,推动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编制《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8—2025)》,对存在问题、难以落地的地块重新选址,增加从化、增城两区布局规划。制定《布局规划》实施计划,对规划地块的储备和利用提出对策措施。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革,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协调省厅打通利用闲置建筑物举办养老机构消防审批通道,全面解决养老机构历史遗留问题,完成许可证换发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机构设施。

(二)全面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继续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我市“3+X”创新试点,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新设立一批社区护理工作站,试行开展补充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深化助餐配餐服务,健全和提升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建立全覆盖的配餐送餐服务网络,推动助餐配餐向社区(村)拓展、向家庭延伸,为全体有需要的老年人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智慧养老服务,丰富“平安通”服务功能,完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移动平台,制作“关爱地图”,促进服务的高效管理和费用的便捷支付。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收费指导目录、评估细则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服务和评估供应商库,规范和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