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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5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6-11 10:03:09 阅读次数:-


林泰松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社区养老社会服务的建议》(第2018205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截至2017年底,广州市老年人口161.85万,占户籍人口的18.03%,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统筹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医养结合4个国家级创新试点。

(一)完善政策定制,统筹设施规划。先后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4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6号)、《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穗民〔2016〕35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7〕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192号)等政策文件,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实现“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目前,全市已建设并开展运营11个区级、153个街(镇)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全市170条街(镇)配备养老护理员219个。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2个、镇卫生院30个和村卫生站932个,覆盖全市所有街镇,基本实现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卫生服务圈,4类机构共为约82.5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约59万名老年人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约41万多名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有条件的机构还为适宜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同时,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居民,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条件,每人每月可获得200元、400元、600元不同标准的服务资助。

(二)财政投入加大,资金保障到位。民政部、财政部确定我市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我市筹集1.37亿元资金,统筹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我市“3+X”创新试点,重点支持大配餐服务、医养结合及家政服务等项目,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获优秀等次,2018年我市财政安排24915万元,支持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包括养老服务项目在内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服务,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强化社会参与,注重专业供给。目前,我市产权归属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不改变权属、用途的前提下,原则上交由各类社会主体运营管理,并签订监管协议,定期评估运营情况。2017年底,全市164个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中,139个由专业社会力量运营,占8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加快培育和引进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养老服务商事主体193个,养老类社会组织74家。

(四)编制项目清单,规范服务开展。目前,我市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界定规划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和拓展项目,明确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明确“平安通”服务的基本项目和拓展项目,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独居老人、纯老家庭成员等全额资助服务套餐费用(包括通信月租费用、固定呼出号码通信费用、指定亲属或其他紧急联系人规定时长内的通信费用、基本项目服务费用),对失能(含持证残疾人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独居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资助服务套餐费用的70%。

(五)结合养老机构项目,加快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一直将养老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紧密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养老机构辐射邻近社区,以满足老年人各项服务需求。先后投资进行广州市第二老人院、广州市老人院扩建工程、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等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广州市第二老人院一期工程已接近完工,即将投入使用;广州市老人院扩建工程、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等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施工中;广州市第二老人院二期工程、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二期等项目,也已经完成立项审批。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依托各级服务设施实体平台和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和企业运营设施、提供服务,建立服务供应商库、评估机构库、服务人员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顾需求和服务项目开展评估,鼓励养老机构延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制定《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完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家庭照护者的指导培训。结合《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素养,建成一支具有崇高职业道德、熟悉现代服务理念、掌握先进专业技术和精湛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服务过程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发展医养结合。开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医养结合工作站试点,整合现有的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医养结合工作站,作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延伸场所。抓紧制定《关于在社区建设护理站的工作方案》,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全面梳理全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空余床位情况,制定和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利用空余床位或转型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专区。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