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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03 11:26:22 阅读次数:-

刘桂雄等1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育、引导与评估科技社团的建议》(第501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认真研究,并与刘桂雄委员进行了电话和座谈沟通交流。经综合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大力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建设


近年来,广州作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创新、发展创效、管理创制、服务创优工作,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全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今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要求,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力度,为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研究制定《广州市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8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办法》中提出,要将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动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创新活动予以支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化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的验资手续。在税收优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扶持、社会组织指标体系建设、品牌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对社会组织开展创新活动予以培育扶持,推动创新提升。《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大科技社团的培育、引导和评估工作力度,重点培养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技社团,最大限度激发、释放科技社团的创新活力,提升科技社团的社会组织品牌形象。

截至2018年7月底,我市共有社会组织7826个,其中科技类社会组织有115个,市科协团体会员中属于市级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有81个,2A以上的占35.3%,科技社团的整体质量较高,发展潜力巨大。

二、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基础,不断优化社会组织评估体系

2011年,《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正式实施,我局于2013年12月2日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穗民〔2013〕399号),并于2014年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成立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组建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制订了《广州市科技类社会评团体评估指标体系》等19类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配套文件,紧紧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创”的评估宗旨,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全国首创常态申报、分级评审、联合评估、委托评估、关联评估、独立评估等工作机制,建立广州等级评估模式,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效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我局从2017年开始,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有关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要求,已着手启动修订19类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程序,修订工作将于2018年底结束,其中科技类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指标是重点修订工作之一。根据科技类社团自身章程开展协同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创新人才培育等各项活动的天然条件和独特优势,我局将结合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修改评分体系,突出服务能力,增加服务能力分值比重”等四点建议,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39号),对《广州市科技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广州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进行修订。

根据目前修订工作的进展,新的评估体系一是将“党的建设”作为独立一项内容评估,并增加分值权重;二是拟将“建立党组织”作为评定4A及以上社会组织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结合科技类社会组织“四服务”的特点,新评估指标将“发挥作用”分值进一步提升,同时适当调整“服务会员、业务内容、服务公众、服务政府”内容和分值比例。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科创委、市科协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按照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等级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改建结合”的特点,重点培育发展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技社团,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放管并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广州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