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美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体系的建议》(第501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财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工作情况
自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州先后出台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组建了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制订了《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体系》等19类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配套文件。同时,广州在全国首创常态化评估、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联合评估、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委托评估、申报2A以下评估等级免专家实地考察、独立第三方专家实地考察的广州评估模式,为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依据。2013年,我市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实际,修订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象和内容,评估机构和职责,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和评估专家管理,评估程序和方法,回避与复核,评估等级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分类评估,细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类别。根据社会组织类别量身定制评估指标体系,已制定包括慈善类、教育类、科技类、社工类、文化类、职业培训类在内的6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指标体系,以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联合类、民族类、社工类、社科类、体育类、文艺类、学术类、专业类、宗教类等12类社会团体指标体系,以及基金会评估指标体系,合计19类。且对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动态更新评估指标类别和内容,目前正结合工作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完善。
(三)科学设置,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从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和各项建设五个部分科学设置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共三个指标层级,一级指标的分值相对平均(平均为200分),其中“发挥作用”占比相对较大。指标设定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相对定量的指标占59%(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相对定性的指标占41%(发挥作用、各项建设),主要考量评估对象的客观性指标。我局通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政府、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各方的意见基础上对指标进行适时修订,不断提升评估指标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夯实队伍,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管理。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组建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明确评估委员、复核委员和评估专家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管理要求。吸纳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党建专家及资深党建工作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专业人员、财务管理工作专业人员、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资深基层一线社会服务人员在内的7类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专家库,不定期组织开展评估专家培训,对评估政策、评估指标、评审细则和工作纪律等进行解读,不断夯实社会组织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细化操作,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流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行常态申报,分级评审。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通过后,提交评估委员会终审并确定评估等级;申报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与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确定评估等级。我局根据相关制度并结合实践经验,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流程进行规范,细化了社会组织自评自检及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3A及以上)/材料审核(2A及以下)、评估委员会审核、结果公示、颁发证书/牌匾等6个环节。
(六)联合评估,发挥业务主管单位职能优势。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主动协调教育、人社、体育、科协、文联等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制订教育、培训、体育、科技、文化等类型社会组织联合评估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评估指标体系,聘任专业化评估专家,开展个性化实地考察,联合举办特色颁牌仪式,充分发挥业务主管(指导)部门熟悉所属社会组织业务、了解社会组织运作的职能优势,共建联合评估工作机制。
(七)以评促进,凸显等级评估以评促建积极作用。发挥评估指标导向作用,注重在全面考评社会组织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督促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充分发挥评估指标激励引导作用。发挥评估专家专业引导作用。在实地考察阶段,设置反馈交流、电话调查、深度访谈等环节,加强评估专家与社会组织交流沟通,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供专业议,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认识,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
(八)结合实际,不断优化社工站评估指标体系。目前,我市正在推进《广州市社工服务站项目评估办法》和《广州市社工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根据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将评估指标分为第三方专业评估、购买方评估、监督方评估、第三方财务评估,并进一步优化了财务评估指标内容,财务评估不计分,但对于非法挪用项目经费等行为实施“一票否决制”,鼓励承接服务机构依法履约、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您的建议对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建设,发挥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充分考虑社会组织的多元化及差异性,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广泛征求社会组织意见,本着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原则,对于限制、约束社会组织的指标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根据社会组织的特性、实际服务情况、使命愿景等,设置最为合适的评估方式,切实发挥评估积极作用,有效引领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一是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对评估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认识,掌握评估政策、评审要求和工作程序等;二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及指标体系解读培训会,为社会组织提供细致、准确的评估指标解读,以及指标佐证文件说明,便于社会组织加强对评估指标和参评资料的理解掌握。
(三)进一步规范评估流程。按照合法、规范、科学适用的原则,制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指引,设计评估各环节的规范文书,细化评估审报、资料初审、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议、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内容。在严格执行《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程序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规程,将评估信息采集、评估对象选定、评估分析、评估核实、评估处理、归档等管理内容制度化、程序化。加强评估专家培训,统一专家对评估指标体系的解读与评分尺度,规范专家评估操作。
(四)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政府转移委托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扶持、财税优惠、评选先进等方面向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倾斜。2019年市财政将安排2,422万元资金,通过公益创投继续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宣传推介,重点向社会推介一批获得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营造参与评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绩效评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