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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1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2 09:22:48 阅读次数:-

张志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规划道路难命名的建议》(第2019213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各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道路(街巷)命名工作流程

道路(街巷)命名属我局具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道路(街巷)命名流程为:在镇辖内的,由镇政府提出命名申请,经区、市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在街道辖内的,由区规划部门提出命名申请,经区、市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长期以来,我局始终按照地名管理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努力做到道路(街巷)名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出行。

二、我市解决道路(街巷)命名历史遗留问题情况

自2016年起,我局结合全市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工作,将道路(街巷)“有路无名”整治作为入格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范畴,将道路(街巷)命名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把监督地名命名与标志设置工作的抓手延伸到了基层。

2017年以来,我局以全市开展“四标四实”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了《广州市全面解决道路(街巷)地名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广州市解决道路(街巷)命名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指南》,在市深规办的具体指导和市、区相关部门以及镇(街道)、村(居)委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着力解决道路(街巷)存在的“有路无名”、“一地多名”、重名等历史遗留问题,先后完成一批道路(街巷)规范命名和设置一批道路(街巷)地名标志(路牌、巷牌),全面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全市道路(街巷)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局仍继续会同各区及相关部门,按照《广州市道路(街巷)命名查漏补缺工作方案》,对尚未命名的道路(街巷)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对欠缺图形数据的道路(街巷)补充上图,做到标准地址库信息“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道路(街巷)命名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各区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目前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协调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道路命名规划,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努力做到道路(街巷)命名与城市建设开发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形成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街巷)命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