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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2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9 10:02:53 阅读次数:-

林朝晖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广州市残疾独生子女家庭扶助体系的建议》(20192158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经综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及市残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你们的建议,确有必要持续完善和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残疾独生子女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关于扶助残疾独生子女家庭相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医疗保障服务问题。一是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本市持证重度残疾人、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类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持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均属于困难群众对象,可享受资助参保、单病种、门特、门慢、住院、购买服务项目等医疗救助,其中全额资助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费用,每一医疗救助年度资助800元;单病种、门慢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100%,最高医疗救助金额每人每年可达15万元。二是提高医疗服务便捷性。进一步提升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医疗服务优先便利性,在全市范围内指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向全市持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提供便利医疗服务,可享受挂号、救治、转诊、取药、收费等项目的优先便利“绿色通道”服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该类患者,采取先救治,后收费,缓解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就医困难。此外,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优先范围,并出台政策,该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包升级为基础包,所需费用由财政兜底支付。三是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751.95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遴选确定63家定点服务机构,累计为5780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待遇,基金累计支付10032万元,人均月支付达到2334.9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79.4%。

(二)关于落实补贴政策问题。一是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我市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280元。2018年、2019年市财政分别安排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经费4501万元、5989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2018年我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共9112人,其中独生子女伤病残的4324人。二是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我市从2014年起设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逐年提高两项补贴的标准,努力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省的标准从每人每月157.5元提高到165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20元。截至2018年底,在册生活补贴对象6.25万人,护理补贴对象8.51万人,2018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3.23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家庭的实际困难。

(三)关于养老服务保障问题。一是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189间,床位6.5万张,具有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0%。2017年起,我市启动并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广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和原卫生计生、质监、食药监、老龄办等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市养老院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生活照料、医疗卫生服务和老年人维权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大配餐”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我市“3+X”创新试点,目前全市长者饭堂达到1024个,覆盖全市街道(镇)、社区(村)。探索推动依托“养老大配餐”服务体系为有需求的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切实把重度残疾人的吃饭问题解决好、服务好,市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广州市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大配餐”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广州市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大配餐”服务体系工作任务清单》,并将“深入实施养老助餐配餐服务提升工程,延伸覆盖至重度残疾人”纳入了2019年广州民政工作出新出彩项目。目前,越秀、海珠、荔湾、白云4个区已逐步为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开展“大配餐”服务,其他各区也正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准备工作,近期将全面铺开。三是强化居家老人养老服务保障。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可以申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进一步夯实对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服务保障。全市超过15万名老年人直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占老年人口的9.3%,2018年累计服务1069.6万人次。

(四)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问题。一是健全托养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社区工疗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工疗康复机构为主,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为辅的残障人士服务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街、镇康园工疗站185个,共接受5000多名精神、智力残疾人及部分重度肢体残疾人入站进行工疗、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市残联牵头制定出台了《广州市民办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对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训练、社工服务的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资助。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障人士,由我市的各类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托养服务。目前,市残疾人安养院供养484名残疾人,此外各区还有16间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残障人士提供托养服务。二是引导养老机构依法开展托残服务。积极指导具备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条件,且有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依法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配足护理人员,实行分区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独生子女是残障人士的家庭,老年人与残障子女可以共同入住具备残疾人托养服务资质的民办养老机构,减轻家庭照料压力。

(五)关于开展各项社会关怀服务问题。一是开展各类帮扶服务。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系人制度,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提供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落实《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可以优先给予安排等。市妇联推出的帮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母亲的“玫瑰计划”、市计生协会推出的“生育关怀”公益项目,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积极开展助残社工服务。我市已在全市设立188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将助残服务纳入社工服务站服务范围,建立了社工服务站与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合作机制,为残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包括独生子女扶助、职业康复服务、社交康复等在内的多种专业社工服务,2018年全市社工服务站共服务300万人次,其中,助残社工服务11.6万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完善我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丰富服务供给,健全和完善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社会关怀多位一体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关怀模式。

(一)持续强化养老服务供给。着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持续提升护理型床位比重,支持养老机构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有效满足包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在内的老年人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大力拓展日间照料服务。积极申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大力发展养老护理产业以及康复辅具研发、生产和租赁产业。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行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研究探索委托有资质的慈善组织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入住养老机构提供代行监护、代理财产管理及维权等服务,解决这部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二)支持举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积极筹建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康宁农场二期等工程,扩充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床位资源。引导和支持具有丰富床位资源和较好服务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提供托养服务,并通过链接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资源,提供心理疏导、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劳动功能康复训练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特殊需求。

(三)加大政策及服务宣传力度。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强医疗救助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开展医疗救助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鼓励并发动受助群众参与宣传,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发挥微信宣传阵地作用,以传统媒体+新媒体结合的宣传模式铺开各类宣传,提高持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对医疗救助政策知晓度。

感谢你们对我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