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芳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持续发展的建议》(第502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69.3万,老龄化率超过18%。近年来,我市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X”改革创新工作,完善服务网络,引入社会力量,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一)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优化顶层设计,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成立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的市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发改、财政、人社、卫健、民政等单位和各区政府各司其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医养结合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四项国家级试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指导中心—区指导中心—街镇居家养老服务部”的管理机制,配备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办理、政策咨询等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养老管理员根据评估等级为服务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每人每月资助200-600元,区、街镇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委托服务机构运营场地和提供一站式、到户式服务,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居家照顾、日间托管等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二)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深度融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办医、试点护理站实施方案、深化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在社区建设护理站和智慧健康养老项目试点工作,2018-2019年分批组织护理站试点申报和评审工作,按4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资助(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合并设置的资助35万元),选定11个街道作为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单位,每个街道给予45万元资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门诊部或配套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开展健康管理、日常体检、教育讲座和上门服务等,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探索“双向离院”计划,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紧密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
(三)加快智慧健康养老推广应用。建设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老年人、机构、设施、人员等信息,为服务对象链接政府、养老机构、社区组织、义工志愿者等资源,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平台将区、街镇招标选定的服务机构统一纳入管理,建立服务供应商库。服务对象登录平台建立个人养老服务账号,申请服务、挑选机构、签订协议,按需选择助餐配餐、家政清洁、康复护理、代办事务等服务项目,使用社保卡作为载体,确认身份和刷卡消费。服务机构派员上门提供服务,通过读卡器和手机APP记录服务,并按次、按项目从卡中扣除费用。拓展“平安通”服务内涵,资助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失能、独居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资助标准提高到30元/人/月。服务设备从固定电话升级为手机、智能腕表等,除紧急呼援、GPS定位、查询转介、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提示等6项基本服务之外,还提供健康监测、移动医疗等拓展服务。服务终端设备收集老人日常活动数据传送至服务机构系统后台,通过发送位置信息、设置电子围栏防止老人走失,监测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数据了解身体状况,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定期提供上门探访服务和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增值服务。
(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市作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出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居家护理支付比例高于机构护理,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家庭服务机构纳入长护定点机构,重点发展社区居家照护领域。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机构护理,可按照每人每天120元的限额报销75%,居家护理按每人每天115元限额报销90%,医疗护理费用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支付标准位于试点城市的前列。从今年7月起,我市将实施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对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按照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月最高报销500元。
二、下一步计划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大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持续发展的建议,对做好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群体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是统筹设施布局规划。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引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使用效率。着手编制《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8-2025)》,优先发展小微型社区嵌入式和护理型养老机构,持续提升护理型床位比重,推动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规划化经营。
二是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护理站,促进护理站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设置、配套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医疗和养老资源配置,打造一批具备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服务等服务能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实施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支持护理站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健康管理、看护护理等服务,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探索开展补充长期护理保险,将失能的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护理院、护理站和临终关怀机构等。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智能化。完善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市民卡和手机APP预约下单、刷卡消费、服务评价等为老服务功能,建立覆盖全市、全人群、全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库,为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便利。提升“平安通”智能养老服务水平,通过智能腕表、跌倒报警器等终端设备,开展体征监测、健康管理、居家安全等个性化服务。启用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全市涉老服务信息和系统,建立完整、闭合的养老管理和服务生态链,实现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
四是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印发实施《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创办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等优惠政策。立足培育和打造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促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