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民案〔2024〕96号
林泰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构建普惠性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42630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5个单位研究办理,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统筹推动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试点,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长者饭堂获评全国优秀案例。你们在建议中对居家养老市场总体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总结了居家养老市场的总体状况,指出了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了完善立法、拓展筹资渠道等4个方面的建议,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和前瞻性,与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方向基本一致,对完善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关于“完善立法实现对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责任的系统规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发展的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强化要素保障和强制性规定,确保满足老年人的美好养老生活需求。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21年制定《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养老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明确了养老服务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并专门用一个章节规定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2022年,修订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监管等内容,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在政府主导下,以家庭为基础,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满足其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了以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考评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连续14年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十件民生实事,推动长者饭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一大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精准落地。三是促进多部门协同联动。设立养老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开发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归集23个部门56大类基本养老服务数据,为政府监管、社会参与、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撑。各部门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协同互动、互通共享,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强化养老设施配建,新建居住区以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补足;国资部门盘活闲置物业用于养老,对利用闲置国有企业物业和公有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的,实行租金优惠、延长租期、优先续租等政策;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多份居家社区养老方面的政策文件,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二、关于“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筹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自建筹集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多元筹资模式,均衡各方责任,助力家门口的养老生活更有品质。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场地、税收等优惠,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带资建设、带专业服务等方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的需求。二是探索居家养老多元投入机制。财政部门统筹发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两本账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额度倾斜,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养老投入保障水平。如在助餐配餐方面,建立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慈善、集体、家庭和个人等共同推动助餐配餐服务的合作机制,采取“6个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出一点、集体添一点、志愿助一点)办法,实现多方助力、广泛参与,确保长者饭堂普遍实现保本微利,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财政补贴。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经费保障,区级、镇街级、村居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经费每年每个分别不少于60万元(直接面向居民提供服务的120万元)、40万元、5万元,经服务评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另给予最高80万元、30万元、3万元的服务奖励。颐康中心(站)按规定享受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和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等级评定等资助政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41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及34项医疗护理服务。四是探索多层次奖补。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连续2年资助2000万用于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对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绩效明显的前三个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对经专家评审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颐康中心每个奖补100万元。
三、关于“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注重推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颐康中心(站)委托专业社会力量运营,由街镇向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服务设施或给予租金优惠,对本地、外地和境外投资者实行同等待遇。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养老服务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在国有资产保值、企业经营业绩等考核时给予支持。目前,全市颐康中心、长者饭堂均100%由社会力量运营。放开价格管理,建立以市场形成、协议约定为主的养老服务收费机制,政府无偿提供场地或公建配套的颐康中心(站)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普惠性收费价格,确保提供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搭建对接平台,每年举办养老主题博览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二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运营服务。我市将为老服务项目纳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助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临时托养、临终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加强综合监管。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等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建立起机构每周自查、镇(街)每月检查、区民政局联合职能部门每季度巡查、市民政局联合职能部门每半年督查的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年度评估,定期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关于“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持续完善人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人才培养、银发经济等方面工作发展,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兜住底线、全民享有。一是服务供给多元化。为老年人提供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涵盖全体老年人供需对接、服务供给、服务保障、医养康养、权益维护的5大类24项基本养老服务。统筹推进“3+X”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全方位延伸至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养老等领域。二是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年组织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积极组织开展“三送四进”和“老年健康服务下基层”服务,面向社会扩大老年健康服务覆盖范围,提高老年人健康意识。三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免费培训、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就业补贴、积分制加分入户等十项措施,不断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的均等化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院校、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类技能等级认定。四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将健康养老、老年病防治、骨与关节退行性疾病等领域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列入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大力支持在穗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企业开展相关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在重大科技专项中立项支持开展“智慧养老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研究。进一步优化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精准链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服务内容,建立养老信息目录和数据标准,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入库并动态更新。五是推动适度普惠。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家庭养老床位建床补贴、适老化改造资助、特困照料服务补贴等政策,增强老年人支付能力和意愿。对符合居家社区资助条件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200至600元资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依托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实现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入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床3000元一次性建床补贴和每人每月200至500元护理补贴。政府资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以及失能的孤寡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1000至3000元。对户籍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30至300元。
下一步,我们将吸纳借鉴你们提出的建议,优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化提升“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进一步满足多层次的居家养老需求。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街镇颐康中心、村居颐康服务站“1+N”服务网络,做实做细做优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职业培训、考核定级、特殊岗位津贴等政策制度,支持低龄老年人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和护理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积极发展为老志愿服务。三是丰富筹资渠道。通过财政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企业投入等多种方式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筹资体系。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服务的监管。修订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指引,开展养老服务项目年度评估,对年度评估中不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督促整改。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