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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5个镇成社工改革试点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29 16:18:31 阅读次数:-
    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将广州市吕田镇、深圳市香蜜湖街道等15个镇街社工站定为“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广州5个镇进入试点。值得关注的是,试点的镇街将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社工站站长;同时,将由各市组织统一招聘、管理、督导社工人才,保障待遇,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制定合理的薪酬待遇并每年递增5%。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秦松

 通知称,近期,省民政厅启动了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广州、深圳两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为将两市十多年来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和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创新经验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决定将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鳌头镇、温泉镇、太平镇,花都区梯面镇和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罗湖区翠竹街道、南山区蛇口街道、盐田区海山街道、宝安区石岩街道、龙岗区平湖街道、龙华区民治街道、坪山区坪山街道、光明区公明街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等15个镇(街)社工站定为“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单位”。

 试点期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试点经费由各市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9〕17号)精神安排。

 签五年期合同定合理薪酬

 省民政厅在通知中要求,两市要改革创新,将当地宝贵经验与“双百计划”做法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利用本地社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并与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发挥本地优势,体现本地特色;又要充分吸纳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创新经验,坚持党管人才,社会事务办主任担任社工站站长;坚持稳定一线社工,各市组织统一招聘、管理、督导社工人才,保障待遇,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制定合理的薪酬待遇并每年递增5%等。

 省民政厅将纳入监测

 省民政厅同时要求,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新闻媒体关注度。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省民政厅将把两市的改革试点单位纳入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监测评估范围,适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据悉,社工待遇低一直是社工们面临的尴尬现状,此举或将对留住社工人才起到积极作用。此前,省民政厅已部署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二批),计划新建207个社工站点配备797名专业社工,并委托第三方负责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记者发现,该计划内社工站并不包含广深两地。招聘信息显示,珠三角地区首年每名社工工资最高达10.25万元,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此外,顺德区大良街道和伦教街道,中山市的南区街道起薪也达10万元。珠三角起薪最低的在惠州市和肇庆市,为5万元。

(《广州日报》2019年5月29日 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