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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16:37:30 阅读次数:-

  一、广州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为统领,将“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纳入广州民政“17551”发展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持续加强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推动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列为广州民政“17551”目标任务的重要发展路径,印发年度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经常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局领导每年带队检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强力度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二)加强民政立法,夯实民政业务基础。梳理年度立法计划,将群众期待、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列入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推进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19年,我局共出台1部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4部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兜底条款等清理标准和清理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规定落实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将制定《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办法》列入2019—2020年度广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创新建立法律事务协调制度,为应对处置各类重大疑难法律事务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广州市民政局智慧团的智库作用和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广州市民政局科研基地、殡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决策、立法、调研等途径,完善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实现局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局法治部门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把关,结合上位法及工作实际修订局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见举措。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及行政执法档案评查,对我局依法行政创建工作开展阶段性验收。组建民政执法配合人员队伍,整合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五)主动接受执法监督,不断巩固法治成效。制定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落实“五公开”制度,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工作,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行政执法情况。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基于广州市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新时代殡葬改革的现代转型研究》分获民政部2019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二等奖。发挥“局长信箱”“百姓热线”作用,畅通民政服务对象合理表达诉求渠道。执行行政调解、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文件,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矛盾化解制度,推动信访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转介衔接。认真办理答辩各类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本年度我局行政执法没有因违法而被法院和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或者因其他原因而败诉的情形。

  (六)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激发民政工作活力。开展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创新开设民政“法治讲堂”,多形式开展学习、解读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该项目被评为2019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项目。强化法治业务培训,采取知识竞赛、微信答题、现场辩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举行“爱党.爱国.爱民政”——2019年知识竞赛。印发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宪法。

  二、下一步推进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民政法治建设进程。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发挥民政智慧团、专家库的作用,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明确民政部门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及时调整动态,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三)提升民政立法水平。总结我市民政立法情况,借鉴国内其它先进城市民政立法经验,全面把握我市民政立法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选取部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的评估,进一步提高立法针对性、操作性、可及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点,邀请第三方评估专家参与依法行政检查考核。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加强对区民政局行政执法指导,力争源头上减少复议诉讼数量,提升民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对局系统执法案件进行统一编号备案。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执法(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建立相互衔接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案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息公开、信访案件等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及执法岗位职责制度。继续做好应诉、复议工作,跟进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的执行、再审协调等工作。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法治讲堂,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增强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

  (六)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认真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继续组织全局公职人员网上学法,开展普法讲座、案例点评会、研讨会等,增加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大力开展民政政策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机构等普法咨询活动,宣传民政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