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动态 > 民政动态

广州市创新社区公益慈善载体在全市建立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点

来源:市慈善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10 10:14:00 阅读次数:-

  日前,《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建设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对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建设、示范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创建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引。

  2021年12月,广州市民政局制定实施《广州市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党建为统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慈善项目为驱动,以创新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为抓手,推动发展社区慈善。该《通知》的印发实施,是落实《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

  首次明确了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工作任务

  《通知》指出,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是广州市在扎实推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探索,即在原有社工站的基础上搭建集慈善、社工、志愿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慈善载体,旨在更好地完善“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

  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任务主要有七项,一是打造示范慈善社区(村);二是策划社区慈善品牌项目;三是开展社区慈善、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打造社区慈善空间;五是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队;六是搭建社区慈善捐赠平台;七是建立健全慈善物资管理机制。

  计划全市各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点于7月底前完成挂牌

  《通知》强调,各区民政部门要做好摸查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架构、工作任务、工作成效等,依托各镇(街)社工站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组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打造以社区为纽带、慈善公益为核心、志愿服务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社区慈善和志愿服务平台。

  同时,《通知》对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标识、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台账等进行了规定,指出将举行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挂牌仪式,并计划于今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市各站点挂牌工作。强调将积极推动建设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发动社会力量对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给予资金支持,对每个站点资助启动资金,年底对符合条件的示范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进行资助。

  鼓励创建示范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

  《通知》指出,各区民政局应积极创建示范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建议示范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广州市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工作指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有统一的标识并悬挂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标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有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服务台账。

  同时应具备创建特色,一是要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社区慈善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要规范,须依法开展慈善募捐,为社区互助、社区治理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要策划社区慈善品牌项目,挖掘社区困难群众、社区治理等社区实际需求,策划至少1个社区慈善品牌项目;三是要开展社区慈善、志愿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活动;四是要落实工作保障,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好管理,持续面向居民宣传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和文化。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把社区慈善建设纳入全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创建“慈善之城”提升工作方案,推动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支持慈善组织为社区群众提供多元化、精细化的慈善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社区慈善基金444个,基本实现社区慈善基金全市街镇全覆盖,共筹集善款3984.44万元,以小资金撬动大服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下一步,广州市将依托全市各镇(街)176个“双百工程”社工站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通过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创新社区公益慈善载体,推动广州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