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政局举办2020年全市长寿保健金业务网络培训。全市各区、街(镇)和各社区村(居)委业务负责人近200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是结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市民提供“无接触式”业务办理服务,减少长者外出申请长寿保健金的环节,避免感染风险。培训中,各有关部门详细讲解了市民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及“广州市为老服务平台”申请长者长寿保健金的操作方法,并积极引导各区、街镇和村居委要拓宽宣传思路,通过海报张贴、宣传单长发放、电话推广、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使“无接触式”办理长寿保健金业务家喻户晓。
背景材料: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申领服务指南
背景材料
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申领服务指南
一、申领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除南沙区),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
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南沙区各社区居(村)委办理。
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
二、申领方式
1.年满长者可在年满70周岁前1个月,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在“专区——基层减负专区——便民服务——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按系统指引办理。
粤省事二维码
2. 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3.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向所属部队离退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离退管部门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处办理。
三、申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户口簿主页、户口簿本人页);
3.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可选择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
四、发放标准
70—79周岁长者,30元/月/人;
80—89周岁长者,100元/月/人;
90—99周岁长者,20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长者,300元/月/人。
五、发放标准升级
长者在年满80、90、100周岁时,发放标准按期自动升级,并按新标准发放至长者银行卡中。
六、咨询方式
长者可就近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居(村)委会进行咨询,也可向各区民政局进行咨询。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需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咨询。
七、停发处理
长者户籍迁出广州市或者辞世,长者或者家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报告。有关部门查实在领长寿保健金的长者已经去世时,也将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