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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首届征集工作正式接受申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16:17:22 阅读次数:-

  为加强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9〕14号)等有关规定,近日,市民政局正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项目。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需求征集工作,是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实施《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社工+”战略,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9〕14号)等有关规定,今后,未纳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

  本次征集工作的申报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申报项目重点以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本地户籍及外市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少数民族群众等为服务对象,以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卫生医疗、人口服务、矛盾调处、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应急处置、心理调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为服务领域。

  有关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sg@gz.gov.cn)和纸质材料的方式向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递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相关内容和申请表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查看和下载。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征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项目的公告

  为加强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9〕14号)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以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且符合以下范围:

  (一)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本地户籍及外市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少数民族群众等。

  (二)申报项目的服务领域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卫生医疗、人口服务、矛盾调处、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应急处置、心理调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

  三、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按照申请表格规定格式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于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g@gz.gov.cn(申报项目文件标题以“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注明);同时,将加盖公章(或签名)后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需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送达广州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二)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0室,联系电话:83179208。


点击查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