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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新花城)观察丨广州公益慈善,如何保持“生猛”?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发布时间:2024-09-26 10:19:23 阅读次数:-

  生猛,是广州人经常用到的一个词。

  除了用来形容海鲜够新鲜、有活力,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广州人喜欢用这个词形容这座城市的社会建设,背后,蕴含着一股敢为天下先的城市精神。

  而广州公益慈善过去三十年,其实同样可以用生猛形容。

  不久前,广州市慈善会举行成立30周年交流活动暨换届会议,接着,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亦举办了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刷屏不少人的朋友圈。

  前者是广州公益慈善主阵地,后者是广州社会组织枢纽平台,回忆起这两个平台所见证、推动的广州公益慈善三十年,很多人想到的都是生猛一词。

  过去三十年,这座城市自带一种朴实的公共性:人们会为陌生人发起全城善举;会根据看到的公共痛点探寻解决方案,而政社之间亦是互动良多。

  在此背景下,广州书写了一段段创全国风气之先的公益故事。

  三十年后,时代变化。广州公益慈善如何在新时代保持过去的这股“生猛”,成为许多公益慈善界人士关心的一大课题。

  过去三十年,广州有多“生猛”?

  一座城市的公益慈善活力,在增量时代和存量时代里有不一样的衡量标准。但在三十年前,广州公益慈善事业一系列创新探索,至今依旧令人称道。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在1988年之前,整个广东省只有8家基金会(全部在广州地区)。在三十多年前,公益慈善是一个极其小众的词。

  到了1994年2月,值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之际,《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为慈善正名》,其中写道:“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

  也是在那一年,广州市慈善会和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前身“广州市社会团体发展促进会”相继成立。此后,广州的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加速。

  至今,仍有不少人记得,广州市慈善会成立前一天在天河体育馆举行广州慈善演唱会,采取捐款赠票方式进行,全场70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

  那时候,广州公益慈善的第一件大事,便是筹建慈善医院。

  从1996年到2002年,这座城市的众多爱心人士集腋成裘,筹集上亿元,推动建立全国首家完全新建的、具有慈善救助服务性质的大型综合医院。

  这座城市讲究“实在”,人们深知社会建设靠的不仅仅是一腔热情,更不是喊口号和造概念,而是需要在实务领域建立专业体系。

  而广州公益慈善的“生猛”,恰恰在这方面有了充足的体现。

  成立之初的广州市社会团体发展促进会多次赴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日韩等地学习交流,首开广州市民间社会团体到国外考察学习的先河。

  此外,凭借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广州市社会团体发展促进会也筹办开展了一系列研讨会、研修班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

  社会发展很快,在经济不断向前的同时,这座城市的人们相信,每个人都可以让社会追求“效率”的同时,也保有自身的人情味。

  不知不觉间,这座城市的政社多方都在推动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多元角色互动,而非“单方包办一切”,创下了一系列的“全国首个”。

  2005年,广州企业出资成立了全国首个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这家基金会至今依旧活跃在众多公益领域,帮扶人次数以百万计。

  2009年,全国第一家以“社区”命名的公益基金会——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在广州成立,在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努力。

  也是2009年开始,广东省、广州市先行先试,在社会组织的登记、基金募集方面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2011年11月,广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管理者对社会组织的态度从“管理”转向“服务”。

  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也是那些年,不少公益组织获得了官方层面的“身份认同”,可以放心地参与社会建设,做好事也不用“过分低调”。

  这是广州公益慈善在全国范围内的又一次超前探索。

  有数据显示,2011~2012年间,在广州成立的全省性基金会就达到55家,平均每13天就有一家基金会成立,但这座城市作出的探索未止于此。

  2012年,广州正式实施《广州市募捐条例》,条例中提出的放开公募权、扩大募捐主体等募捐制度为全国首创,被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吸收采纳。

  那一年,广州多家公益组织、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助力一位“救女义剪”的父亲发起“全城义剪”行动。那个春天,被媒体誉为“最温暖的春天”。
    2012年,全城义剪救碧心

  2013年,广州市慈善会推动成立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全国第一家独立第三方慈善组织社会监督机构,被誉为盯住慈善组织的“第三只眼”。

  那时候,政社之间的关系更像“伙伴”而非“伙计”。公益行动者基于自身的专业和一线观察发起的公益行动,填补了社会建设风潮的细枝末节。

  同年,2013年,广州便推出了首届慈善项目推介会,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推介1000个慈善项目,为其链接善款。

  此举,又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首创。

  让慈善回归社会,放手和支持社会力量回应其发现的需求,同时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很难,但广州的确是做到了。

  到了2014年,广州启动了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并连续举办至今,而“创投”一词,亦有支持有价值的自发行动的社会组织的意思。

  当下,我们还需要这份“生猛”吗?

  有的人会问,当下国内公益慈善还需要这份“生猛”吗?

  如今,社会组织的发展已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社会组织和社会发展追求的不再是“量”的变化,而是“质”的提升,这时候应当“稳”字当头。

  “稳”,往往又会与“管”划上等号,而“实务上的社会创新实践”以及不在“年度计划内的社会公益探索”则意味着变数和不确定性,如何寻找平衡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理事长王振耀此前曾接受广州日报新花城民生频道采访表示,事实上,国家对公益慈善的主基调依旧是“促进”,“慈善法是促进法而不是严管法”。

  王振耀透露,目前,在一些地方收紧基金会注册条件的同时,浙江县一级基金会注册数量已经超过400家,这说明“促进”并没有被禁止,而地方必须开放思想。

  早在2008年,王振耀便参与组建了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并担任司长,后来转身投入学界。

  善经济到来,社会对社会组织的需求是增加而非缩小,在一个理想状态下,政府更多的是要给予鼓励和支持,让大家专业化地干事情,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适度的规范。

  他告诉记者,“我觉得公益慈善发展最大的挑战在于——我们如何处理好和社会的关系,鼓励社会承担起它应有的责任,而地方部门不越俎代庖,尤其是对公益慈善。”

  有学者亦表示,条块化的任务布置很难回应当下日益多元的公共需求,而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亦不适宜“批评式教育”,“因为我们的目的不是让社会什么都别干,或者只让大家完成上级任务”。

  社会组织的价值在于它可以跳出指标的局限性,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当然,这个观点的前提,首先是社会组织足够专业才行。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高华俊亦在2024年年初接受采访时提到了相关的问题和思考。

  高华俊认为,社会组织乃至其中的公益慈善组织,理应在善经济里扮演重要的作用,公益慈善事业孕育着巨大的社会生产力,这时,其实需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功能建设。

  他告诉记者,“过去有段时间,我们某种程度上过于强调社会组织的内部建设而忽略了功能建设,社会组织难以提供专业而高质量的服务,便无法形成社会组织专业价值的闭环。”

  与此同时,过于强调内部建设而忽略作用发挥的评估,往往可能带来另一种社会组织以及公益慈善事业的管理模式——

  为方便管理社会组织,管理者让资源在较为紧密的公益慈善圈内流动,通过这种方式确保社会组织稳步向前,但同时也可能在不知不觉流失外部活力。

  在不少专家学者看来,这个时代依旧需要那股生猛的活力。

  那个用“热情”解决问题的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开始关注发展性的需求,这时其实更需要找到专业的、可以解决问题的社会组织。

  至于怎么找到这些解决问题的社会组织?

  靠的便是“互动”。

  一方面,管理部门需要让向自己聚拢的资源有效地流动起来,并开放给社会,做到搭台而不占舞台,进而看见公共服务一线中的行动者并予以陪伴支持,同时,避免因为“过度的管理”而非“治理”,错失培育一些社会力量创新探索的机会。

  社会组织的活力源于“资金”?

  互动,往往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广州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恰恰也得益于政社之间的良性互动。

  在广州公益慈善的三十年发展历程里,“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社会参与”等关键词频繁地出现。“政府搭台,把舞台交给有能力的行动者”造就了过去一段时间社会力量的生猛活力。

  但值得关注的是,对社会组织而言,如今社会建设发展所需要的“生猛”,和过去的“生猛”不太一样。社会组织也需要清晰地意识到,何为当下的活力,我们的活力根源在哪里。

  有公益人士告诉记者,国内不少社会组织乃至公益组织在过去这些年的发展里高度依赖政府购买并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导致了服务逻辑和价值的偏移。

  过去是自发研发的公益慈善服务获得相关部门认可而获得购买,慢慢的,有的一线行动者会变成“看相关部门需要做什么工作而做什么工作”,从创造价值变成执行工具。

  一些公益慈善组织认为社会组织的活力源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或是“资金规模”,当失去了自发挖掘社会痛点和需求,并探索解决方案的能力时,自然也就不再“生猛”。或者说,基于“商业算计”的生猛是一种“虚假的生猛”。

  事实上,也是过去这些年,国内公益慈善在高度“职业化”,并引入“商业”“市场”逻辑时,生态基础仍有待完善,导致一些机构没学成解决问题的效率,反倒学了商业的逐利。

  有公益人士留意到,近年来国内不少商业人士进入到公益慈善服务领域,带来了“服务甲方拿项目”的思维,国内公益慈善有点变成“商业”或“行政”的延伸,专业价值自然也会流失,公益慈善的存在价值也会随之流失。

  而原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现任中国社会学、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市委党校教学咨询专家马伊里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亦发表过相关观点。

  她表示,包括公益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应该更姓“社”,更有社会性。社会组织为什么可以成立?是因为它有自己的社会使命,同时具备了专业能力,社会组织天生就是从社会里“长”出来的。

  “只有当一家社会组织具有足够的社会使命时,它才有成立和存在的必要。不够‘社会’的社会组织很快就会被边缘化,甚至被取代。”

  在马伊里看来,社会组织还是要回归社会,扎到社会里,去发现有价值的公益慈善议题和需求,在社会多元互动的结构里寻找和链接资源,建立各种互动信任关系,然后又有能力的时候,政府一定会回过头来找这些社会组织,在伙伴层面上进行更深度的合作。

  就像在社区里,公益组织的行动并不应该是因为“有政府购买服务”,而是“对社区有价值,公众愿意支持”。当不同的行动者进入到社区,社区慈善资金及社会多方资源可以基于其公共价值进行支持,它应该对每个公益行动者开放,并以“公益”为标准,接纳多元的行动者。

  这时,社会组织要激发自身活力,首先要形成“以解决公共痛点而非项目运作”的共识,以此避免“公地悲剧”或“劣币驱逐良币”。而公益慈善的资源池如何开放,怎么改变一个场域中单一机构造成的垄断和封闭,公共价值的评估体系如何建构,哪些人才应该获得支持……这些也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不少公益人士期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广州公益慈善可以和过去三十年一样突破国内公益慈善事业的瓶颈,通过相关部门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建立新的科学评估体系,判断哪些公益慈善行动者和行动具有“超越文书的现实价值”,从而替代国内当下的“流量价值观”。

  一位公益人士则表示,当那些正在为城市建设投身一线,探索创新的人们可以找到“身份”,获得认可,社会的舞台交给了真正的社会价值创造者,广州公益慈善相信一定会在新一轮的社会创新中激发澎湃活力,和过去三十年一样“生猛”。

  记 者  苏 赞、杨 欣

  (广州日报新花城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