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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广州市民政局:全面推进城乡社区议事协商“116”工作法,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来源:南方+ 发布时间:2023-02-02 17:27:49 阅读次数:-

  广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经验巡礼6

  前段时间,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下围村内的“犀溪创业园”正式落成。为了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56个铺位将免除一年租金。消息一出,村里共收到了百余份创业申请书。下围村党支部书记郭庆东兴奋地说:“现在正在进行初步筛选,下来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最终结果。”

  下围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广州社区治理和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生动的注脚。近年来,市民政局全面推广广州城乡社区议事协商“116”工作法,坚持一个核心引领全局、一套机制贯穿始终、创新议事协商“六步法”,切实破解城乡社区议事协商中开会难、议事难、执行难等问题,不断激活社区治理活力。

  坚持党建引领民主协商机制

  群众在社会事务上“唱主角”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2012年起,广州着力深化完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建设,形成社区议事协商“116”工作法。

  一个核心引领全局。市民政局将社区协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精准谋划,强力推进。各区、镇(街)党(工)委坚持党建引领,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工作与落实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机制相结合,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居民的共同意志,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

  据统计,广州市议事机构成员15.17万名,其中党员6.93万名,占比45.7%。

  一套机制贯穿始终。市民政局坚持协商议事一套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全链条贯穿始终。在此过程中,广州市逐步健全村(居)民代表联系户、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议事限时发言、议事实时公开、决议形成过程、决议执行落实等议事协商制度,保障民主议事协商流程的合法性。

  如何保障民主协商流程的合法性?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基层法律服务机制,由村居法律顾问对议事协商决议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议事决议合法性,依法保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过去十年,基层协商议事机制建设成效卓著,居民、村民在社会事务上“唱起主角”。2018年底,广州已经实现全市城乡社区议事制度全覆盖。

  创新议事协商“六步走”

  实现标准化城乡社区议事厅全覆盖

  如何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市民政局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六步法”。

  据介绍,第一步是广泛高效收集真实民意,由村(社区)“两委”牵头,深入收集社情民意;第二步是党组织提议,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初步确定协商议题,提交村(社区)“两委”会议商议;第三步是议题酝酿,广泛征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做好议题的会前酝酿,为协商民主打好基础;第四步是合法性审查,严肃协商纪律,实施红黄牌警告制度,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向会场外村(居)民同步直播,使协商议事更公开、更透明;第五步是协商表决,会议决议现场签名确认。实施“会议决议无条件执行”制度,村(社区)“两委”负责执行会议决议,居民群众互相监督,实现居民群众的全方位参与;第六步是执行监督,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程序的合法性、居民参与的广泛性,确保议事协商的有效性。

  据统计,广州市城乡议事机构15.17万名成员中,有非户籍人员4664名,少数民族人员335名,企事业代表3716名,业委会成员1457名。在社区协商中,各成员积极为优化社区治理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目前,全市村(居)100%建成标准化城乡社区议事厅,有效规范了协商议事流程,提升了协商议事效率,找到群众共识“最大公约数”,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如今,“有事好商量,请到议事厅”已成为政府、社会和社区居民群众普遍共识,有力推动了基层社区治理的创新发展。

  【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广州全市累计参与协商220.7万人次,开展议事协商18.45万次,形成决议20.7万件,执行率99.42%。通过议事协商,100%的村(居)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邻里纠纷、涉农信访数量下降30%-40%,解决“三资管理”问题2.4万件,为老服务2.4万件,化解矛盾纠纷2.5万件,促成旧楼加装电梯10462台。

  记 者  孟 健             

  (南方+客户端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