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动态 > 公告公示

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7:02:42 阅读次数:-

广州市善动力慈善基金会:

  经查,你单位未依法报送2022年、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且因未按规定提交2021年年度报告的行为受到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在2023年度社会组织抽查监督中,发现你单位还存在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款,《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粤民规字〔2022〕4号)(慈善)序号第9项行政处罚项目中“吊销登记证书”的从重裁量档次,经综合裁量,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你单位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

  联系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20-8317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