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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7:01:57 阅读次数:-

广州市帆船协会、广州市华南资本市场服务协会、广州市光明天使助学促进会: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且因未按规定提交2021年年度报告受到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在2023年度抽查监督中,执法人员发现你单位还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是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你单位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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