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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0:46:30 阅读次数:-

  穗社管发〔2023〕7号

各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23〕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注重评估质量。根据上述文件有关规定,实行“本级登记、本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名副其实”的工作要求,强化评估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谁评估、谁授牌、谁颁证”与“谁授牌、谁颁证、谁负责”相统一。在各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由各区民政局自行组织评估(含4A、5A)。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和评估指标的理解和运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社会组织自我完善,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可持续化健康发展。

  二、健全等级评估机制,细化台账。各区民政局要建立完善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体制和机制,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评估”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注重评估等级结果运用,把评估等级结果与社会组织非营利免税资格认定、政府购买服务、评比表彰、年审年报、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措施,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使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进一步细化评估任务清单,做实评估工作台帐。各区民政局请于6月底前在社会组织业务系统上,通过“等级评估”栏目,及时完善辖区内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的数据,确保数据持续更新;并在每季度末将附件2表通过粤政易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切实理清辖区内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数量和类别,有针对性的指导社会组织发挥社会作用、强化好社会化服务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指导,做实宣讲和培训。评估过程中切实做好参评社会组织的宣讲和培训工作、激励社会组织参评,让参评单位在培训中有所收获和启发,认识到参评的意义,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品牌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全市社会组织进一步了解认识我市品牌社会组织风采,对4A、5A的社会组织做好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坚持“对标对表”强化品牌引领,发挥“行业共同体”,为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赋能,推动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深度转变,促进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整体跃升,发挥平台枢纽作用,突显品牌社会组织引领价值。

  附件:1.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   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pdf

     2.广州市XX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台账样板.xls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胡树军,联系电话:020-8317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