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9〕14号)(附件3)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新增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以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且符合以下范围:
1.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本地户籍及外市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少数民族群众等。
2.申报项目的服务领域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卫生医疗、人口服务、矛盾调处、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应急处置、心理调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
3.申报项目需为新增项目,已纳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版)(附件1)管理的项目不进行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8时。
四、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新增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于2023年4月5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hegon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为“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并将加盖公章(或签名)后的纸质版材料(需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送至广州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联系电话:020-83392732,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版).pdf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