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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评估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14:46:25 阅读次数:-

  为做好广州市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评估项目,按照《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穗民〔2019〕138号)有关规定要求,我局拟比选采购第三方机构对广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评估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内容

  (一)评估工作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协商确定。

  (二)评估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测评方案》,分别对广州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情况和各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评估工作对象。广州市11个区和6个救助管理机构。

  (三)评估工作方式。分上、下半年两次综合评估,具体按双方确定的评估方案进行评估。

  (四)评估工作目标。通过评估,全面准确反映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整体情况,并形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切实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促进机构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五、项目预算经费

  项目预算经费为15万元。

  六、公告有效期

  2023年 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14日15时。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民政大厦)。

  八、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依规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组建评估工作团队,评估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6名,现场评估人员不少于4名,团队成员构成应能完全满足该项目评估的需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熟悉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有同类项目工作评估经验者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九、报名递交资料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3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7时。

  (二)报名递交资料及地址。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自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16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8769。

  十、评审标准

  参照综合评分中各评审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

  参照综合评分中各评审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比重

40﹪

30﹪

30﹪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理解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需求分析具体到位,得10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需求分析较具体,得8分;

对项目的理解基本准确,需求分析基本正确,得6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准确,需求分析不够具体,得4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2

评估方案

项目评估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合理,得10分;

项目评估实施方案较科学、规范、合理,得7分;

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基本科学、规范、合理,得4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3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可行的,得10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可行的,得7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

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可行的,得2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4

资金使用

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项目经费构成;

2.针对本项目经费的使用计划;

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完善、具体、规范,具有合理、可行性的,得10分;

财务管理制度较全面、完善、具体、规范,具有较高合理、可行性的,得7分;

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合理、可行、规范性的,得4分;

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合理、可行、规范性较差的,得2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合 计

40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经验

近5年内具有承办同类工作评估项目经验得10分(含救助、养老、儿童等评估项目);具有承办管理项目评估经验得7分,具有承办其他项目评估经验得4分,没有不得分。

备注:

提供合同/协议/委托书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协议/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2

团队人员组织架构

投标人需建立团队开展本项目,(团队至少含3名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1名项目管理员、2名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员需具有不少于3年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证明材料齐全得8分,如项目管理员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加1分,项目管理员有7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加2分。

备注: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聘书、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无或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3

获奖情况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10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10

合 计

30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比选总

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最低比选总报价÷比选总报价)×30分

30

合 计

30

  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