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根据我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资质优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丰富的机构具体实施2023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一、比选内容
(一)名称:2023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指导辅助性服务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40万元。
二、比选范围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单位信誉及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承办能力和承接经验,有开展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需求
确定一家机构协助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实施2023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受理初审等辅助性事务服务工作,包括:
(一)协助负责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开设临时存款账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注销登记,慈善组织认定,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社会团体换届前报备、换届后报备、延期/提前换届,届中变更负责人报备,社会组织档案查询、重刻公章等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咨询、对外解疑,并对申请人提交的上述业务进行形式审查及初审。咨询服务和形式审查(初审)服务不少于4000人(件)次;
(二)协助举办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活动,编制一图读懂图片、录制短视频等,解读和宣传社会组织登记业务要点,普及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4场次,培训不少于160人次,一图读懂图片、录制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成品不少于2份;
(三)协助做好社会组织数量统计及定期统计分析,按季度提供4期分析报告。
(四)其他与以上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内容。
中选供应商可通过电话、现场、QQ、一图读懂、短视频等方式,为市民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法律知识、政策制度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提供申请指导。同时,应通过建立台账等方式,对咨询及指导服务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收集市民或申请人的满意度反馈。
四、比选流程
(一)公示比选公告:比选公告在市民政局公众网、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接受比选申请人报名和递交交易文件:比选申请人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从比选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参选资料送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16室)。比选申请人原则上不少于3家,低于3家需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集体研究同意。
(三)组建评审小组:由市民政局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处室派出代表组建比选评选小组。评选小组人数为5人,1名监督人,影响比选公正的人员回避。
(四)召开比选会议:由比选评选小组按照比选需求公布的评选标准、方法,结合比选申请人对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由监督人监督。
(五)公示结果并签订合同: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结果通过市民政局公众网等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五、承办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承接此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本项目分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4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一半工作量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50%。中选方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选方合同总额的10%。如因不可抗因素或临时需要而致使项目需求发生调整变化的,在完成项目后按照实际费用结算,但总价格不得超过40万元。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参照)=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