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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17:41:14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三个自觉”。市民政局党组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一是迅速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整改。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巡察整改方案及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推进整改。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就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一思想、全面动员、具体部署。三是主要领导带头,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推进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0余次召集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局领导深入一线指导督导,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逐一细化落实整改措施。驻局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

  (二)深入研究剖析,做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反复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梳理分析研判,突出标本兼治剖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无遗无漏。一是突出严谨规范,提高整改全面性。多次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多次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对照检查对整改措施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零遗漏。二是突出举一反三,提高措施针对性。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全盘接收,按照一个具体问题对应一项或多项措施的原则,提出116条整改措施,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机制。三是突出综合融合,提高方案统筹性。注重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各项整改工作充分综合,注重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重大国家战略,与推进广州民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充分融合,以高质量整改促进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从严从实,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业倒排工期,及时指导常态督促,协调推进宣传典型,保障各项整改措施有序有力。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夯实整改的政策支撑。先后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难点、堵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就整改重大问题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虚心接受指导。二是加强指导协调,坚定整改的信心决心。局党组会多次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注重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整改,坚持通过多个方面评估整改成效。组织召开整改问题推进会议,落实每日沟通跟进机制,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明确程序标准,确保整改的扎实高效。下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验收申请时间、工作流程等要求。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审核验收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

  (四)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现整改同步聚合。建立“两周一碰头、一报送”的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巡察重点问题。二是建立纪检联动机制,实现整改同频共振。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审巡察整改材料,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专题商研巡察移交或反馈问题中问题线索处置,推动问题整治与追责问责同步。三是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实现整改同向发力。将市委巡察整改措施纳入督查督办内容,派出督查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建立巡察工作联络员队伍,定期不定期接受巡察有关工作,确保整改各项要求迅速传达和高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广州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将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议等会议的“第一议题”。建立“第一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制定《中共广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广州市民政局局务会议制度》。印发《中共广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征订书籍、印发通知、汇编学习资料等方式,深入学习《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实行“学习预告、每次一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机制。局领导领题调研推进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形成18项研究报告成果推荐报送至省民政厅。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开展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掌握新闻宣传主动权、舆论引导话语权,开展“广州民政这十年”主题宣传。2022年以来,各类平面媒体报道养老服务、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等民政工作1662篇。

  2.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到位”的整改

  (4)优化提升颐康中心功能。完成全市颐康中心运营情况摸查工作,针对排查出问题的颐康中心,按一中心一策制定解决措施。完成《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并正式印发。《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修订稿)》完成社会公示。完成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暂命名)地方标准起草。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

  (5)破解公办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市老人院扩建床位的硬件设施设备已完成调试安装,目前已分批投入使用。开展轮候老人的入住需求摸查,做好轮候老人的入住安排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公办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

  (6)发挥民生重点项目公益效益。在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开设中西医结合一科、中西医结合二科等病区并投入使用,床位使用率显著提升。积极与南方医院在医疗转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大力引进神经内科等高层次医疗人才。

  3.针对“打通惠民政策梗阻点效果不突出”的整改

  (7)大力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召开全市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会,高位协调推动落实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请制定《广州市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规定》及修订《广州市民办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会同民宗、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开展殡葬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组织举办全市殡葬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优化殡葬服务信息保护手段,开发推广使用医疗机构报丧接运直报系统。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穗好办APP等平台发布推广“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服务。

  (8)持续提升社区随约服务的可及性。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居委会、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等意见建议,指导运营公司根据建议落实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措施,并安排运营公司一对一指导社区,服务平台访问量持续提高。

  (9)充分发挥代管房民生保障作用。通过向市直部门、市属国企、局属单位等部门划拨移交公房,扎实做好现管公房分类处置工作。通过向重点保障人群出租空房、维修改造、配备应急排危用房等方式,盘活利用现有空置代管房,继续开展物业租金追缴工作。

  4.针对“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存在短板”的整改

  (10)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制定《“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预防、处置、监管“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及时对全市性“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处理。修订《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部署开展社会组织领域5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2022年“法在‘社’里”社会组织法治教育培训沙龙。

  (11)规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运行。修订《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资金调整办法(试行)》,明确和细化资金调整的适用条件及调整比例。开展第七届公益创投活动资助项目的核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委托第三方财务机构对公益创投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评价。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化,内控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5.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整改

  (12)强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生态形势,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检查。局党组书记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监督谈话制度要求,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专题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制定《市民政局领导干部禁业范围》,梳理汇总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

  (1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开展2022年市民政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举办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参观纪法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针对违纪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增强警示教育。制定正负面工作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14)加强信访工作。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宣贯暨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会议,组织进行信访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全局系统信访工作能力水平。指导各级纪检部门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工作,确保线索核查、案件办理依规依据依法。

  6.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

  (15)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指导局属单位建立健全自行采购制度,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定期收集局属单位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立案情况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6)加强纪检干部力量。配备26名专职纪检干部,建立“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检部门”联合办案机制,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7.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的整改

  (17)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部分局属单位自行采购开展专项检查,举办2022年民政系统采购政策培训,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饭堂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内审工作。编印《审计常见问题及案例汇编》。

  (18)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全局系统财务人员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举办2022年第六期“民政党建学堂”——国有资产与财务业务培训,制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19)加强福利费管理。组织开展民政财务收支交叉检查,通过举办研讨会,组织财务人员开展福利费管理业务交流。

  (20)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修订《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在全局系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题辅导,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1)加大力度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分管局领导包案、责任部门负全责”原则,加大力度处置局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修订制度、实地调查、法律途径等方式,加快推进局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短板,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

  (22)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阅把关会议材料。会上班子成员实事求是谈问题、讲不足、提建议。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规程》。

  (2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编印《广州市民政局党组织生活制度汇编》。建立党支部工作台账月报制度,完成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自查。对8名新任党组织书记开展廉政、履职等谈话

  (24)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广州市民政局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的开展。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宣传推广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经验做法。

  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

  (25)合理优化人员配备。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增加民生事业人员配备,指导局属单位优化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等工作。统筹制定市民政局人才引进三年计划,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军转安置等多种方式,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从全局系统统筹精干力量,参与全市、全局重点工作任务。

  (26)强化干部交流锻炼。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强化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通过交流轮岗、改任职级干部等方式,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处级干部进行调整。

  (27)指导监管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举办市民政局干部人事业务培训班。围绕“一报告两评议”等人事工作,约谈局系统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指引,档案审核流程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关工作。

  (28)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组织全局系统干部开展任职回避自查,全面掌握局系统任职回避情况,对涉及任职回避的干部近亲属进行岗位调整。汇编任职回避主要政策法规,加强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

  10.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

  (29)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编印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法纪条规,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及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30)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谈话提醒等处理。制定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制度,落实签名登记管理、证件跟踪回收等措施。

  11.针对“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效”的整改

  (31)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主动发函督促燃气公司对接数据共享,燃气公司已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困难群众相关数据信息。

  (32)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督导检查,举办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培训,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推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优化升级。

  (33)做好困难群众享受救助待遇工作。定期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制定《广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指引(2022版)》,在全市开展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督导及绩效评价工作。

  (34)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常态化督促局系统党组织书记领头攻坚项目的推进落实,积极宣传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

  (35)加强对各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落实每月查询社会救助对象名下的不动产、车辆等数据信息。与市政数局、市来穗局沟通,共享困难群众名下的不动产、商事登记等数据。按规定落实法定核查工作,不断优化业务系统,持续开发新功能。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上持续发力。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在推进整改工作上持续发力。持续履行好市委巡察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抓既定整改时间节点,紧盯整改措施不放,加紧整改,保证全部整改按时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抓好的整改任务,坚持常态化推进,常抓不懈、真整实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在强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标本兼治,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着重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又注重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谋划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在加强统筹推进上持续发力。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双区”建设、“双城”联动,落实《南沙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任务部署、年度民政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我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持续促进广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创更多走在全国前列的民政民生事业示范品牌。

  (五)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动广州民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0-83178667,邮箱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12楼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电子信箱:minzhengjujijianzu@gz.gov.cn。

  中共广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