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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15:02:08 阅读次数:-

各慈善组织(含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工作要求,我局已组织全市慈善组织(含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以下统称慈善组织)开展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经梳理自查自纠情况,我局发现部分慈善组织存在开展投资活动认识不清、投资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有待整改完善。为做好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法律意识,做细做实整改工作。各慈善组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围绕投资财产、投资范围、投资制度、自律机制等四大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健全完善投资制度和健全投资自律机制,确保合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

  二、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各慈善组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严格把关整改工作质量,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健全长效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化解投资活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属于我局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请各慈善组织于1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和《慈善组织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情况表》(含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邮箱gzmzcs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慈善组织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情况表.xls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日

  (联系人:杨玉婵、程玲,联系电话:020-83171196、020-83178778)